個人綜所稅,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稅務法規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以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之子女為限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以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之子女為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以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之子女,因就讀大專以上院校所生之教育學費,每名子女每年僅得扣除二萬五千元。 該局說明,按所得稅法對於各項減、免或扣除之規定,各有其適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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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問答-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所稅系列-3:營利事業短報所得 營業虧損仍應受罰

營利事業短報所得 營業虧損仍應受罰 安南區某公司陳先生問: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虧損,嗣經查獲漏報課稅所得額,但加計該筆所得額後仍然是營業虧損,是不是沒有罰則問題?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漏報課稅所得經併計後,還是虧損無應納稅額,但漏報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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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稅務問答-遺產及贈與稅, 資產傳承, 遺產及贈與稅,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生前兩年贈與配偶 不列財產差額分配

生前兩年贈與配偶 不列財產差額分配 問: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是否可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計算? 答覆: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將財產贈與配偶,生存配偶如主張扣除生存配偶差額請求權,在計算夫妻雙方剩餘財產差額之範圍時,因該贈與財產在被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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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為規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苦思「假贈與真買賣」,查獲後仍遭補稅處罰,何苦?

為規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苦思「假贈與真買賣」,查獲後仍遭補稅處罰,何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不動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以來,特別就不當規避稅負案件加強查核,多次發現民眾假藉贈與名義行買賣之實,經查獲後,除按漏稅額核定補稅外,並加處3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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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怎麼樣避免收到不實發票?國稅局教你三招自保

避免收到不實發票 三招自保 避免因取得虛設行號開出的發票而受罰,國稅局教你三招自保。 營利事業進貨未取得實際交易對象發票,導致因為「不實發票」遭稽徵機關處罰案件時有所聞。如何避免取得不實發票,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供業者三招防止取得不實發票的辦法。 第一、要確認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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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稅務法規

營業人縱委託稅務代理人申報,亦應善盡監督義務

營業人縱委託稅務代理人申報,亦應善盡監督義務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發現有營業人遭代客記帳業者以不實之統一發票,充作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該局除依照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5款虛報進項稅額之規定,追繳該營業人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該局說明,該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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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稅務法規

IFRS解釋:公允價值=資產重估

IFRS解釋:公允價值=資產重估 證交所主管昨(14)日指出,依照國際會計財報準則(IFRS)的文字解釋,所謂公允價值,是指在正常運作交易,市場參與者於衡量日出售資產所取得或移轉負債所支付的價格等。 若用簡單的說法來表達,例如一家公司持有某檔上市櫃股票,在財報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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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報廢,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問答-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稅務問答/固定資產報廢 應於事前提出申請

稅務問答/固定資產報廢 應於事前提出申請 烏日區安小姐問: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是否應先向國稅局報備?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棄者,營利事業除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或提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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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 個人綜所稅, 個人補充保費, 租賃所得, 稅務法規

房客代繳補充保費 視為房東收入

房客代繳補充保費 視為房東收入 房客代房東繳交租金應納的補充健保費,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稅費不得轉嫁,若含在租金之內由房客「代繳」時,代繳的補充保費等相關稅費,亦等同是房東的租金收入,房東需申報繳稅。 國稅局近日啟動租金查稅行動,發現有房東將原屬自身應納的健保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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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營業人將商品暫借交付銷售商展售者原則上仍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

營業人將商品暫借交付銷售商展售者原則上仍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將商品暫借交付銷售商展售者,原則上仍應於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按「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買賣業開立憑證原則上應「以發貨時為限」;惟如以書面約定銷售之貨物,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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