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綜所稅 申報重點(附影片說明)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三大變動:
成年認定門檻下修至18歲:
過往標準為20歲,今年調整為未滿18歲子女可申報扶養;若是年滿18歲但還在讀書,附上學費單等資料證明仍可申報扶養。
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0.2萬元:
由19.6萬元調升至20.2萬元。以手機或電腦網路報稅的民眾不需擔心,系統會自動帶入正確的報稅數據,快捷又方便。
個人受控外國企業須申報營利所得:
若納稅人CFC(個人受控外國企業)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達台幣100萬元,就需要繳稅。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三大變動:
成年認定門檻下修至18歲:
過往標準為20歲,今年調整為未滿18歲子女可申報扶養;若是年滿18歲但還在讀書,附上學費單等資料證明仍可申報扶養。
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0.2萬元:
由19.6萬元調升至20.2萬元。以手機或電腦網路報稅的民眾不需擔心,系統會自動帶入正確的報稅數據,快捷又方便。
個人受控外國企業須申報營利所得:
若納稅人CFC(個人受控外國企業)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達台幣100萬元,就需要繳稅。
公告113年度調高基本生活費至20.2萬元、綜所稅免稅額至9.7萬元、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750萬元等,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自112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漲為26,400元,時薪調漲為 176 元 另勞保費率也調整至12%、經濟部112年基本工資補貼方案、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
2022年5月報稅季,110年稅制有四大變化、三大亮點,四大稅制變化包括基本生活費提高、稅務紓困優惠等有望減輕個人與企業負擔,另未上市櫃股票之證交所得要計最低稅負、房地合一2.0新制規定。
財政部今(19)日公告,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2萬元,民眾明(111)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
申報戶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之意旨。
108年綜所稅新增:
1.基本生活費增為17.5萬
2.薪資扣除額二擇一(20萬或核實)
3.長照扣除額20萬
4.無謀生能力撫養親屬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