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簽證,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問答-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稅務違章

營所稅系列-12:逾期繳納應納稅額,情節輕微,仍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法律依據:所得稅法第39條 日期文號:財政部113.11.01台財稅字第11304553700號令 情節輕微仍可適用盈虧互抵 說明: 一、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1項、第75條第1項與第2項及第76條第1項規定,營利事業應於每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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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小規模營業人, 小規模營業人, 營業稅, 銷售貨物與勞務

自114年1月1日起,小規模營業人課稅起徵點調高了!調整為銷售貨物達10萬元、勞務達5萬元

財政部今(12)日修正發布「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下稱起徵點),自114年1月1日起, 銷售「貨物」業別(如買賣業)由8萬元調高至10萬元 銷售「勞務」業別(如裝潢業)由4萬元調高至5萬元 財政部說明,起徵點係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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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營業稅, 電子發票

自114年1月1日起,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依規定時限據實上傳,以免受罰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已核定113年8月7日修正公布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部分條文自114年1月1日施行, 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確實依限將電子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及買受人載具識別資訊傳輸至該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平台)存證,未依規定時限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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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個人綜所稅, 列舉扣除額, 幼兒學前扣除額, 最低稅負制, 綜所稅免稅額

公告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相關免稅額、扣除額,維持不變!調整幼兒學前扣除額15萬、租金扣除額18萬,及調高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750萬、保險死亡給付金額3740萬、遺產贈與稅免稅額不變!

財政部於今113/11/28日公告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詳附表),依規定114年度均未達應調整標準,爰免予調整,納稅義務人於115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重點1◆114年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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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不得扣抵進項, 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於召開股東常會時,贈送股東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所在地國稅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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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2.0, 暫繳申報,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所稅免暫繳申報 6樣態,及出售新制房地合一稅須納入暫繳

符合6種情形的營利事業,可免辦暫繳,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核定的小規模營利事業、免徵營所稅者、2023年營利事業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2024年度新開業者、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當期決算申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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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營業稅, 稅務問答-營業稅, 電子發票

113年08月07日三讀通過 修正電子發票營業稅法部分條文

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定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負有依限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存證該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稱平台)義務;至傳輸時限、開立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之範圍,授權該部公告之。(修正條文第32條之1) 二、增訂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得按次處罰。(修正條文第48條之2) 三、配合其他法律規定修正用語,及逾期繳納稅款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回歸稅捐稽徵法辦理。(修正條文第6條之1及第5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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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漏開發票, 營業稅, 稅務違章, 逃漏稅

營業人漏進並漏銷,為不同違章行為應分別裁罰,開立不實發票有刑責

營業人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並於銷貨時漏開統一發票之漏進漏銷案件,倘經稽徵機關查獲,除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貨憑證部分, 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按查明認定之總額處以5%以下之罰鍰〔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外, 銷貨時漏開統一發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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