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財富傳承大解密:企業主必讀的工具與稅務風險解析
台灣企業正邁入二代接班階段,家族傳承議題備受關注。這不僅是龐大資產的移轉,更涉及企業經營權的永續與家族核心理念的傳承。如何運用妥善的工具,達到家族成員經濟利益的公平分配,同時確保企業經營權的穩定集中,避免股份外流,是企業主必須審慎規劃的課題。以下探討常見的傳承工具!
台灣企業正邁入二代接班階段,家族傳承議題備受關注。這不僅是龐大資產的移轉,更涉及企業經營權的永續與家族核心理念的傳承。如何運用妥善的工具,達到家族成員經濟利益的公平分配,同時確保企業經營權的穩定集中,避免股份外流,是企業主必須審慎規劃的課題。以下探討常見的傳承工具!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保險具風險分攤及理財功能,但該局提醒民眾,有關人壽保險之保單要保人如非被保險人,當要保人死亡,其投保的保單價值仍須列入遺產課稅。
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屬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指的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且投保動機無涉及規避遺產稅情事者,始可適用。
倘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時,被保險人對於要保人具有保險利益,係由要保人支付保險費,當要保人死亡時,並不涉及保險金額給付,故不適用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規定,但其投保的保單是具有價值的財產,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應依規定列入遺產課稅。
高所得的綜所稅節稅方法,會建議大家可以,做到一下5點:
1.降低所得總額
2.善用海外所得額度
3.盡量提高扣除額,增加扶養親屬
4.延遲給付
5.善用名模條款
石先生(化名)重病,擔心過世後沒人繳保費,保單失效,找來保險業務員變更要保人。北區國稅局在審核石先生遺產稅案時,順帶查到石太太跟著先生也同時變更保單要保人,石太太一次變更六張保單,保單價值達1,800萬元,核課石太太贈與稅額158萬元,並處一倍罰款158萬元。
變更保單受益人 這類型贈與很難打贏
石太太申請復查,復查確定後未再尋求行政救濟。北區國稅局官員說,變更保單要保人被課贈與稅的案件仍然時有遇到,但是打訴願的案子已經非常少,因為打不贏,近十年這類打訴願的案件都被駁回。
小撇步:逐年變更要保人卡安心
變更要保人要「耐煩」,北區國稅局官員說,採逐年變更,每一年享受220萬贈與免稅額,節省贈與稅。以石太太的情況來說,可以和石先生在同一年變更要保人,但不要在同一年把六張變更完,慢慢分年辦理,多享受數年的免稅額,少繳贈與稅。
國人向來忌諱談傳承安排,主要是多數父母都覺得太早安排,怕小孩拿到錢態度就變了,而且太早安排,不管怎麼分,總是會埋下子女覺得分配不均的導火線,進而導致兄弟鬩牆,因此父母不想談,小孩也不敢開口,導致許多傳承安排都得等到不得不做的時後才被迫進行。太晚安排,從遺產稅的的角度來看,不但會導致遺產稅加重,而且也可能引發更多家庭糾紛。
遺產稅申報更方便了,財政部表示,今(1)日開始,當繼承人查詢存款、基金、股票、保險等金融遺產時,可以不必一一等待各家金融業者回覆,而是改由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作為單一窗口,向查詢人提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