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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傳承系列3:家族財富傳承大解密:企業主必讀的工具與稅務風險解析

台灣企業正邁入二代接班階段,家族傳承議題備受關注。這不僅是龐大資產的移轉,更涉及企業經營權的永續與家族核心理念的傳承。如何運用妥善的工具,達到家族成員經濟利益的公平分配,同時確保企業經營權的穩定集中,避免股份外流,是企業主必須審慎規劃的課題。以下探討常見的傳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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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節稅系列19:童話故事下集-當婚姻與人生階段改變:如何在結婚、離婚時規劃家族財產傳承?(115.07.30更新)

近期多起公眾人物的意外及財產爭議,再次提醒我們,高資產的家族財產傳承的重要性。現代家庭結構多元,經歷結婚、離婚、再婚等不同階段,加上子女的教養與保障需求,使得財產規劃更顯複雜。本文將探討在台灣現行法律下,與婚姻狀態變動緊密相關的財產傳承核心議題,特別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及如何運用不同工具保障親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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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節稅系列-16:為何有錢人喜歡用公司買豪宅?不動產買賣個人或法人哪個比較省稅? 從平均地權條例子法談起(114年5月份更新)

不動產房地買個人與法人名字的差異(房地合一2.0,平均地權條例110.07.01修正以後) 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的店面、商辦,做為辦公室使用,或是出租收取租金收益,則適合用公司名義買入。 如果是住宅,未來打算給孩子繼承,或是有打算出售,則用個人名義購買。還有繼承免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及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10%、房地合一自用住宅400萬免稅、優惠稅率10%可以降低稅金。以上這些公司都沒有優惠,還會需要分配股利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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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節稅系列-13: 房產傳承三方式 課稅大不同(114.05更新,附影片說明)

因應房地合一稅2.0上路,現在富爸爸若想為家族置產,須考量哪些法規影響?建議可以先考慮要採贈與、出售或未來繼承,一併考量三類傳承形式的稅負影響;其次,若有意長期持有,再考慮成立家族控股公司,讓法人長期管理家族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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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法第15條違憲,死亡前兩年贈與、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條文有疑義須2年內修法(113.10.29)

遺產稅制度將有重大變革,憲法法庭昨(28)日判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等條文部分違憲,財政部應在兩年內檢討修法,對於遺產稅課徵將帶來兩大影響。 首先,在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的財產,未來應按比率由配偶負擔遺產稅; 其次,未來也將檢討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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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節稅系列-6:個人最低稅負制如何計算?境外保單不適用免稅額,個人最低稅負免稅額調高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調高至3,740萬元,(2025年5月報稅時適用)

2024年度個人最低稅負免稅額可望自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2025年5月報稅時適用,海外所得較多的民眾減稅效果較為明顯。此外個人最低稅負的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也將自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增加4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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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系列10-股份有限公司及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間,2者有何差異?誰更適合設立閉鎖性公司?

公司型態最常看到3種,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有什麼差異呢?公司的種類、型態這麼多種,究竟要選擇哪一種型態? 相關參考文章:成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別 https://youtu.be/A_doZ1Zau8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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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 可以節稅?什麼情況適合成立投資公司? 問問會計師,一次解答!(營所稅系列-8:)

常聽到成立 投資公司 可以節稅,是真的嗎? 成立投資公司可以節稅。最大的節稅利益來自股利所得。 對股利所得很高的大股東而言,個人持有股票獲配股利多數會選用"直接分離課稅",稅率是28%,此外,個人獲配股利尚要繳納補充保費2.11%,算2%加上去,等於大股東個人持有股票獲配股利的稅率達到30% 。建議先諮詢會計師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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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保單遺產課稅大不同!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保險具風險分攤及理財功能,但該局提醒民眾,有關人壽保險之保單要保人如非被保險人,當要保人死亡,其投保的保單價值仍須列入遺產課稅。 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屬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指的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且投保動機無涉及規避遺產稅情事者,始可適用。 倘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時,被保險人對於要保人具有保險利益,係由要保人支付保險費,當要保人死亡時,並不涉及保險金額給付,故不適用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規定,但其投保的保單是具有價值的財產,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應依規定列入遺產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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