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綜所稅, 稅務法規, 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自用宅重購退稅 下月清查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28 自用宅重購退稅 下月清查 舊屋換新屋,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後,五年內再移轉或未做自用住宅使用,將會被追繳已退還的土增稅。稅捐機關自4月1日起,將以三個月清查重購退稅案件,不符規定者一律追回退稅。 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 Continue reading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淘寶跨境交易 財部要查稅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26 淘寶跨境交易 財部要查稅 兩岸及跨國網路交易頻繁,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5)日指出,將要求稅捐機關組成特別專案小組,對包括大陸知名網路交易平台「淘寶網」在內,營業額大的跨國網路交易買家、賣家與消費者查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條文修正案,立委質... Continue reading
26 3 月 個人綜所稅, 幼兒學前扣除額, 稅務法規 學前扣除額 有條件適用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25 學前扣除額 有條件適用 枋寮鄉林小姐問: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列報學前特別扣除額嗎?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自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額25,000元,可在今(102)年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受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 Continue reading
機關團體組織, 稅務法規 公益團體免稅門檻 降低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25 公益團體免稅門檻 降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公益慈善團體收入仰賴捐款,為強化其以後年度活動資金的蓄積能力,財政部鬆綁公益慈善團體報稅限制,將全年支出須達收入70%的免稅門檻降為60%,且當年度結餘款不超過50萬元者,免提報運用計畫即可逕予保留,無損免稅資格... Continue reading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假贈與真炒房 奢侈稅難逃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21 假贈與真炒房 奢侈稅難逃 借名出售短期持有的不動產,炒房獲利躲不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國稅局為避免「有房者」利用「無房者」,以借名登記方式,出售手中不動產規避奢侈稅,已針對親屬間贈與不動產案件特別列管,如屬「假贈與、真轉手」的短期不動產買賣行為... Continue reading
21 3 月 個人綜所稅, 稅務法規, 薪資所得, 補助費收入 公教子女獎學金 不課徵綜合所得稅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20 公教子女獎學金 不課徵綜合所得稅 中壢市龍小姐問: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及獎學金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公教人員子女的教育補助要課稅,獎學金則免稅,兩者的區分主要為獎學金的發給,是以在學校的學業和操行成績達到特定標準為條件,可以免稅;... Continue reading
20 3 月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結算申報 營利事業遷新址 申報於登記地辦理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20 營利事業遷新址 申報於登記地辦理 臺南市吳小姐問:營利事業於年度中變更地址,應至何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營利事業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並在境內設有其他固定營業場所者,應由其總機構向其「申報時登記地」之稽徵機關合併... Continue reading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合建分售 地主奢侈稅從寬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18 合建分售 地主奢侈稅從寬 財政部「網開一面」,合建分售的不動產,發生「銷貨退回」情形,日後重新出售其土地時,不會因為未辦營業登記、未具備與建商相同的營業人身分,而被課徵奢侈稅。 財政部已發布最新行政命令,基於公平原則,從寬處理合建分售的建物銷售行為。依據... Continue reading
15 3 月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房地2年內出售 特定條件免奢侈稅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15 房地2年內出售 特定條件免奢侈稅 嘉義市張小姐詢問:本人欲出售持有2年以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之自有房地,是否須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答覆: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除需符合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 Continue reading
14 3 月 稅務法規, 證交稅 股票贈與 不課證交稅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3-03-13 股票贈與 不課證交稅 財政部指出,贈與並非買賣行為,因此贈與股票給他人時,只須繳納贈與稅,不必繳交證券交易稅。 財政部指出,近來國稅局接獲許多民眾申請退還證券交易稅,主要理由都是原持有股票人,以贈與方式移轉股票,誤以為須繳納證交稅,其後發現誤解法令,向稅捐機關申...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