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限制出境 因限制出境期間逾5年而解除出境限制,欠稅仍須繳納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因限制出境期間逾5年而解除出境限制,欠稅仍須繳納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限制出境期間,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之日起,最長不得逾5年,但解除出境限制後,原滯欠稅捐如未逾徵收期間或執行期間,納稅義務人仍負繳納義務,稅捐稽徵機關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 Continue reading
01 10 月 稅務法規, 視為贈與, 遺產及贈與稅 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擔保債務,將衍生贈與稅問題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擔保債務,將衍生贈與稅問題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張君往生前提供名下土地作為其子向銀行辦理借款之擔保品,嗣因其子無力償還銀行借款,銀行遂向法院聲請拍賣該不動產以抵償債務2,000餘萬元,因張君事後未向其子求償,經依不動產拍賣價額扣除當年度免稅... Continue reading
01 10 月 創業專區,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業稅, 稅務法規 網拍做生意,應課徵營業稅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課徵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同法第6條第1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為營業人。因此,個人以... Continue reading
01 10 月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業稅, 稅務法規 收取加盟金應依法開立發票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收取加盟金應依法開立發票 為提升市場競爭力,營利事業常以開放加盟的方式擴展客源、提升知名度,惟未諳法令規定或取巧,於提供各項加盟服務或原物料時,漏未開立統一發票,嗣後遭國稅局補稅,並處以罰鍰。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即應使用統一發票,因此加... Continue reading
01 10 月 稅務法規, 稅務違章, 稅捐稽徵法, 虛設行號 營業人主動檢舉虛設行號者可依規定發給獎金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營業人主動檢舉虛設行號者可依規定發給獎金 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取得虛設行號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於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檢舉,因而查獲虛設行號者,可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之規定,每案發給獎金新臺幣3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虛設行號之態樣已由早年之單純無進銷貨事實而開立銷貨統... Continue reading
01 10 月 稅捐稽徵法, 限制出境 已出境的欠稅人,仍可再被限制出境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對於已出境的欠稅人再為限制出境之處分,並非不可達到稅捐保全之效果,該處分仍有實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對於處分當時人在國外之欠稅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為限制出境處分,非不可達立法授權藉此處分確保稅收之目的,仍有處分實益。故財政部為限制出境處分時,有關受處分人當時在境... Continue reading
01 10 月 信託, 個人綜所稅, 扣繳, 稅務法規 信託財產租賃扣繳憑單所得不得再減除必要成本及費用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信託財產租賃扣繳憑單所得不得再減除必要成本及費用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常有納稅義務人詢問,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租賃所得可扣除必要成本費用,為何信託財產租賃所得不得扣除必要成本費用。 該局指出,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所得稅法... Continue reading
01 10 月 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限制出境 以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動產作為解除限制出境之擔保,其價值之計算原則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10-01 以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不動產作為解除限制出境之擔保,其價值之計算原則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提供已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的不動產為欠繳稅捐之擔保時,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若已確定,應扣除已確定的債權金額,計算擔保品之價值。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申請以其所... Continue reading
28 9 月 稅務法規, 農地, 遺產及贈與稅 賣出受贈持分農地 部分補稅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25-05-05 稅務問答/賣出受贈持分農地 部分補稅 新營區陳先生詢問:其在前年將農地分贈與其兒子、女兒各持分1/2,經國稅局核定免課徵贈與稅,但須列管5年不得移轉。 現在兒子因債務原因,決定出售受贈的持分農地,則國稅局補徵贈與稅時,是就整筆農地或僅就兒子受贈後移轉部分補徵? 南... Continue reading
28 9 月 個人綜所稅, 居住者與非居住者, 海外所得, 稅務法規 華僑、台商大利多:在台設有戶籍、住滿31天 才須報海外所得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12-09-28 在台設有戶籍、住滿31天 才須報海外所得 許多台商、僑胞在台灣設有戶籍,僅逢年過節回台幾天,但依現行法規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必須要申報海外所得。明年起,財政部「居住者」的定義放寬了。 財政部昨天宣布,明年起,「在台設有戶籍、且住滿卅一天」,才算境內居住者,否...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