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修正通過:企業捐贈可抵稅150%,可望為產業注入更多活水
立法院會今(11)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營利事業透過教育部設立的專戶,捐贈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申報所得稅時,得按全數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
立法院會今(11)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營利事業透過教育部設立的專戶,捐贈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申報所得稅時,得按全數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
企業申報,不能只用財務資料,應留意稅制限定範圍。國稅局指出,實務上常見到企業財務所得與稅務課稅所得的四大差異,包括列支限額、業外損失、未實現費用及損失、收入與費用配合原則等。
108年今年營所稅申報期限因疫情延長至6月30日,企業有較多時間可更正申報。但官員提醒,企業往年最常犯十大錯誤,像是未加計漏開發票的銷售額、借貸給他人未設算利息收入等,今年企業應慎重檢查,以免被國稅局開稅單處罰。
捐贈政治獻金留意事項
1、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20%的民營企業 2、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廠商
3、政黨經營或投資的事業
4、與政黨經營或投資的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廠商
5、外國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香港、澳門地區的法人、團體
6、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