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2 月 13日 個人綜所稅, 稅務法規, 證券交易所得 證券交易超過10億元大戶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之規定,將延後至107年實施 2015-02-13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交易超過10億元大戶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之規定,將延後至107年實施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4條之2修正條文於104年1月14日公布,證券交易超過10億元大戶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之規定,延後至107年1月1日起實施。 該局說明,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