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8 月 稅務法規, 公司最低稅負制, 所得稅, 最低稅負制, 營利事業所得稅, 證券交易所得, 證所稅 法人股東賣未上市股票所得 別漏報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113年更新) Posted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2025-05-16 法人股東處分手上的股票,要注意相關的課稅規定,與營所稅課稅規定有別,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的證交所得,要列入所得基本稅額,依12%稅率課稅,每年免稅額僅50萬元,不慎漏報將處最高二倍罰鍰。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