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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節稅系列-9:Youtuber收入怎麼繳稅?網紅、KOL的收入有哪些? 懶人包一次整理,看這篇就全懂了!(114年4月更新)

Youtuber「斜槓」當道,隨著收入越來越多元,需要留意報稅眉角也越來越多,萬集會計師事務所彙整經營Youtuber,網拍、接案者、外送員等報稅規定報你知,提醒月收入有超過20萬元,所得就要如實申報,以免被查稅後補稅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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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FB社團私密交易,務必辦營業登記,否則遭國稅局追稅(附影片說明)

Facebook私密社團交易,過去總是難以查稅的角落,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正透過三步驟展開網路追稅, 首先,透過Facebook外部關鍵字搜尋,鎖定特定知名賣家 第二步,透過知名賣家ID,找到其所經營的網路商店,向平台取得金流資訊。 第三,確認漏稅事實後,依序追討營業稅及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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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系列-9:常見網路交易違規樣態之逃漏稅案件,附影片說明(想跟國稅局鬥法?這些交易樣態早已躲不過法眼)

合法節稅是權利,但若要動歪腦筋、鑽漏洞來避稅、逃稅,免不了得與國稅局一番「鬥法」,隨著時代演變,國稅局為掌握稅源,除實地稽查外,近年也透過稅務資料庫交叉比對物流、金流、資訊流,揪出異常案件並深入調查,許多逃漏稅案件早已無所遁形。 了解,國稅局最常查獲的逃漏稅、避稅案件,主要以營業稅、個人綜合所得稅為大宗,其中營業稅是許多稅目的「源頭」,更是各國稅局緊盯的重點,近年像臉書社團售貨、販賣遊戲點數、網拍平台等三大類型,是最常被國稅局查獲的違規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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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系列-8:兩類網售課稅訴願案 駁回

財政部今年收了好幾件網路銷售訴願案,因為沒有進項發票扣抵,被按銷售額課5%營業稅,紛向財政部申訴稅太重。又因為沒有申報營業稅被罰稅額一倍罰款,也希望減輕罰則。不過,這些訴願案統統被財政部駁回。有納稅人主張,稽徵機關以賣出收款金額「全額」計算課徵5%營業稅,背離營業稅加值精神,有違實質課稅原則、比例原則及量能課稅原則,損害人民財產權,加重訴願人經濟負擔。既然按全額課稅,也有納稅人主張應按小規模營業人的稅率1%計營業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實體怎麼課稅,虛擬世界也就怎麼課稅,租稅公平對待。財政部沒有修改營業稅規定的計畫。「納稅人應該去向上一手的賣家索取發票,作為進項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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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金流大查稅-電商稅務議題(1)-前言

網路金流大查稅-電商稅務議題(1)-前言 歡迎大家,今天來參加關於電商應該注意的稅務議題的講座,好那我今天就從比較淺的講到最近比較新的法令規定,希望大家回去以後,都可以帶回一些現在最新的資訊,那對大家經營電商是會有幫助的。 首先,介紹我自己,之前有在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任職過,也有在上市公司的電子製造業工作過, 我們事務所因為經營很久時間了,所以從青創期、草創期的公司、一直到成熟期的公司、到發展期,或是公司可能進入到要傳承給第二代,要做一些股權移轉的規劃,這塊我們事務所也是都可以協助大家。 首先呢,我們就進入今天的主題,大家有沒有聽過,這樣子的對話就是這個,有一個人叫小明,他可能在一開始自己做個小生意的時候啊都很賺錢,那後來他因為生意做得不錯,所以就有人跟他說你要去開公司喔,可是常常有時候開了公司以後,反而他不一定收入有賺得跟他以前這樣子還要多,那這是什麼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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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社團經營團購-要繳營業稅

近年來網路銷售管道愈來愈多元,除了傳統的網拍平台之外,台北國稅局指出,個人即便是透過Facebook社團、LINE群組等封閉式社群,經營團購或銷售行為,仍受營業稅法的規範,如果單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以上,就要依法設立稅籍,否則國稅局將祭出相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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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系列-5:網拍進項抵稅 稅局嚴格認定

宅經濟商機無限,但該繳的稅國稅局也不會放過。北區國稅局指出,營業稅對進項稅額的認定嚴格,網路賣家若只提供海外網站訂貨單,缺少營業人統編、含稅價格等資訊,該項訂貨單並不能作為進項單據抵稅。 前陣子國稅局曾向某網拍達人補稅,這位化名「happy」的賣家,在2015年到2018年間,利用露天市集、蝦皮及Yahoo等各大網路購物平台,經營網路拍賣業務,銷售3C產品達4,000萬餘元,但從未設立營業稅籍,也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被國稅局核定補徵營業稅並加罰合計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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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系列-4:網售買賣方漏發票當心罰很大 交易兩方都要罰

到一家做網路銷售的公司,有一批貨賣出650多萬元,沒有開立發票。再查,這批貨進貨時也沒有向對方要發票。買、賣都漏發票,行為罰加上漏稅罰一共57.5萬多元,加上補繳的營業稅本稅,合計90萬多元。營業稅的補稅、罰款就要了銷售額的一成多。 對納稅人來說是「一筆」買賣,但對國稅局來說,買、賣是「兩個」分別看待的行為,所以要分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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