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 1 月起台灣用戶投遞FB廣告須實名驗證,112年6月1日起個人自己投FB廣告,開始徵收5%稅金!影響有哪些?及境外扣繳稅申報書、扣繳稅單範例(113.12.30更新)
Facebook公告,『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在台灣刊登 Facebook 廣告須以當地適用稅率支付增值稅(VAT)。只要廣告主在其企業商家或個人地址中,將「購買人」國家/地區設為台灣,且尚未將營利事業統一編號(BAN)新增至 Facebook 廣告帳號中,即適用此規定。』
簡單說就是「購買人地址」是台灣就會徵收稅金,依照台灣的稅率就是5%稅金(VAT),會從繳廣告費用中增加5%的稅金,所以建議企業客戶若未在FB(Meta)設定統一編號的,立即把帳戶資設定更新為企業帳戶,以免被多收5%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