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網路稅籍登記新制上路之3大誤解(附影片說明),若有未做稅籍登記之網路賣家,務必於112/4/30前盡速辦理稅籍登記
112年網路稅籍登記新制上路之3大誤解,若有未做稅籍登記之網路賣家,務必於112/4/30前盡速辦理稅籍登記。
誤解1:以為只要是網路銷售都適用新制的規定?
誤解2:申請稅籍登記不需要在設立時,依新制規定辦理,可事後申請變更登記?
誤解3:依新制規定申請,變更稅籍登記者,都有4個月輔導期限,免罰規定適用
112年網路稅籍登記新制上路之3大誤解,若有未做稅籍登記之網路賣家,務必於112/4/30前盡速辦理稅籍登記。
誤解1:以為只要是網路銷售都適用新制的規定?
誤解2:申請稅籍登記不需要在設立時,依新制規定辦理,可事後申請變更登記?
誤解3:依新制規定申請,變更稅籍登記者,都有4個月輔導期限,免罰規定適用
2023年元旦起,網路銷售營業人應在銷售網頁或交易App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財政部於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自112年1月1日起,營業人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台、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營業人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此外,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台、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之營業人,則應負保管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之協力義務。
網拍業者、平台留意了,財政部近日預告兩法規修正,分別是強化資訊揭露及平台協力義務,擬於明年3月1日上路。
網頁揭露統編及名稱,並將網域、網路位址、平台會員帳號列入稅籍應登記事項;其次則要求平台須保留必要交易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