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7月1日起囤房稅2.0 開始實施最高稅率4.8%,自住戶籍應於114年3月22日前遷入,114年開始課稅(113.07月更新)

行政院會6日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預計明年113年實施、後年114年課稅。 把原先以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另外,還將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調升至2%至4.8%,單一自住房屋之稅率為1%、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稅率上、下限為1.5~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稅率為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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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重打炒房!不動產買賣個人或法人哪個比較省稅? 從平均地權條例子法談起(113年1月份更新)

不動產房地買個人與法人名字的差異(房地合一2.0,平均地權條例110.07.01修正以後)
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的店面、商辦,做為辦公室使用,或是出租收取租金收益,則適合用公司名義買入。
如果是住宅,未來打算給孩子繼承,或是有打算出售,則用個人名義購買。還有繼承免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及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10%、房地合一自用住宅400萬免稅、優惠稅率10%可以降低稅金。以上這些公司都沒有優惠,還會需要分配股利給股東。

鎖定囤房大戶,針對房屋租賃漏報所得大查稅!

近來,外界屢反映個人房東出租房屋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為遏止此逃漏稅行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將針對持有多屋者加強查核,提醒個人房東如有出租行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者,應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補稅處罰。
我國綜合所得稅採自動申報制,個人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列報租賃所得,亦即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向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