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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遺產稅、贈與稅之課稅級距,114年上調12.42%,免稅額及扣除額不變!
主計處公布10月物價,2025年遺贈稅課稅級距確定將調高12.42%,現行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適用最低稅率10%,2025年調高至遺產淨額5,621萬元以下、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適用。
財政部表示,將於今年底公告實際調整情況...
公告113年度調高基本生活費至20.2萬元、綜所稅免稅額至9.7萬元、個人基本所得額免稅額750萬元等,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111年綜所稅 申報重點:
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及課稅級距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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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19)日公告,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9.2萬元,民眾明(111)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
申報戶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