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個人綜所稅, 勞保, 勞基法, 基本工資, 薪資所得

薪資連9漲,114年最低薪資為28,590元,時薪為190元,調幅4.08%,勞保費率則從12%調升至12.5%

114年最低薪資為28,590元,時薪為190元 最低工資審議會於今(4)日召開首次會議,會中結論:每月最低工資為新臺幣(以下同)28,590元,較原27,470元調升4.08%,每小時最低工資等比例調整後,取整數為190元,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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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稅務問答-遺產及贈與稅, 資產傳承, 遺產及贈與稅,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遺產稅法第15條違憲,死亡前兩年贈與、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條文有疑義須2年內修法(113.10.29)

遺產稅制度將有重大變革,憲法法庭昨(28)日判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等條文部分違憲,財政部應在兩年內檢討修法,對於遺產稅課徵將帶來兩大影響。 首先,在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的財產,未來應按比率由配偶負擔遺產稅; 其次,未來也將檢討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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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 創業系列, 房地合一稅2.0, 政府補助, 購屋貸款利息, 輕鬆節稅, 青年創業貸款

創業系列-13: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後 個人及企業的貸款策略

第7波打房政策中,央行加強了信用管制,個人與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面臨更加嚴苛的條件。 無論是個人購房還是企業資產管理,都需要根據當前的政策變化進行策略調整,以適應銀行對貸款審核的更高要求。以下將分別探討個人與企業應對的貸款策略。 一、個人向銀行貸款的策略 第7波信用管制後,個人貸款面臨更高的自備款比例與更低的貸款成數。只有針對首次購屋者,八大行庫提供優惠新青安的政策。 以下是具體的個人貸款應對策略: 1.提升信用評分: 過程中,銀行更嚴格地審查信用評分。 個人應該保持良好的信用紀錄,及時償還債務,避免不必要的借貸,這樣有助於提升貸款成功率並爭取較低的利率。如果個人開始有薪資收入的時候,就建議去辦一張信用卡,開始累積你的信用紀錄。 2.增加自備款比例:由於貸款成數下降(2024.09.20起,只要名下有房,則第1房貸款無寬限期),個人需要準備更多的自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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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2.0, 房屋稅, 購屋貸款利息, 輕鬆節稅

央行第7波打房懶人包!有房者無寬限期,常見QA(114年9月8日修正!)

央行首次針對有房子、沒房貸族群納管,究竟打房重點有哪些?哪些族群有影響?房價真的會跌嗎?央行除了貸款成數減碼,且第二戶購屋貸款限縮由六都擴及全國,央行也釋出新招,連自然人名下有房,但向銀行申貸第一戶購屋貸款,也限制不得享寬限期,這意味著若貸款1000萬,房貸利率2.2%,每月要還款金額將高達3.8萬元,比名下無房的首購族(寬限期內每月只要還1.83萬元)還要多2萬。換屋、多屋、繼承族,建商、有房首購族皆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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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個人綜所稅, 勞基法, 基本工資

明年2025年最低工資漲4.08%,調升月薪28,590元、時薪190元

勞動部4日舉行最低工資審議會,討論明(2025)年最低工資調幅,明年最低工資確定連9漲,月薪為2萬8590元,調升1,120元,調幅4.08%;時薪則調升7元,來到190元,調幅3.83%。 現行基本工資月薪為2萬7470元、時薪為183元,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調最低工資,調幅比去年微升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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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 公司法, 工商登記, 有限公司, 稅務法規, 股份有限公司

為防範偽冒變更事件,台北市、桃園市皆公告公司申請印鑑變更及出資額轉讓案件,即日起請併同原負責人核印之股東同意書辦理,並取消速件服務

因近期有多起有限公司之原股東指稱遭冒名變更登記及印鑑變更之情事發生,為防範偽冒變更情事發生, 本處登記服務櫃檯自即日起取消申請有限公司申請股東出資轉讓、改推董事、修正章程併案辦理公司印鑑變更報備案件隨到隨辦服務。 本處自即日起受理公司辦理一人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轉讓併案申請公司印鑑變更備查時,除股東同意書須加蓋原負責人備查印鑑外,需請一併檢附原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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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 稅務法規, 稅務法規-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三讀通過4法打詐, 未落地幣商最高罰2年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納管幣商,未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須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否則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立法院會也三讀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規範調查犯罪、蒐集證據可用GPS與M化車辦案。 加計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政院所提出的打詐4法已全數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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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2.0, 遺產及贈與稅

大學生買9千多萬房屋 被國稅局盯上補繳426萬元

一名22歲大學生甲君購置北市總價9,200萬元房屋,與資力明顯不符,經查,原來是母親資助,最終母親須補繳贈與稅額426萬4仟元。經追查發現,甲君給付該不動產之資金是甲君母親匯款至賣方帳戶支付,涉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以贈與論情事,因此通知乙君於收到通知函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指出,乙君在規定期限內以該房地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公告土地現值合計3,920萬元申報贈與總額,經核定乙君應納贈與稅額426萬4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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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不得扣抵進項, 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於召開股東常會時,贈送股東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所在地國稅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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