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虧損但有短漏所得,最高罰9萬
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報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金額,按相關規定倍數處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9萬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報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的金額,按相關規定倍數處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9萬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財政部今(27)日決定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原本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
房地合一2.0版7月上路,為打擊炒房,政府大範圍圈住投資客也加重課稅,盤點財政部共祭出四大變革,包括短期套利者課稅加嚴、法人比照個人課稅、強化反避稅機制,並將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納入適用;另為配合房地合一稅2.0上路,於同年6月30日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以利徵納雙方遵循。
其中,預售屋所得現行是併入隔年5月綜所稅報繳,稅率5%至40%。
2.0版將比照房地,於交易日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繳納,且出售有獲利幾乎就得課35%、45%重稅;財政部目前規劃以「契約日」判定預售屋交易日,若買賣合約在7月1日後才簽定則適用2.0版。
網紅若每月銷售勞務達4萬元以上、銷售貨品達8萬元以上,就要設立營業登記。網紅若有進行營業登記,國稅局會依營業額資料,轉換為營所稅或綜所稅課稅資料;但實務上還會遇到無登記、有收入等情形,這類收入建議依工作性質,申報為綜所稅薪資所得、一時貿易所得及或其他所得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