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進項抵稅 稅局嚴格認定
宅經濟商機無限,但該繳的稅國稅局也不會放過。北區國稅局指出,營業稅對進項稅額的認定嚴格,網路賣家若只提供海外網站訂貨單,缺少營業人統編、含稅價格等資訊,該項訂貨單並不能作為進項單據抵稅。
前陣子國稅局曾向某網拍達人補稅,這位化名「happy」的賣家,在2015年到2018年間,利用露天市集、蝦皮及Yahoo等各大網路購物平台,經營網路拍賣業務,銷售3C產品達4,000萬餘元,但從未設立營業稅籍,也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被國稅局核定補徵營業稅並加罰合計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