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7月1日起囤房稅2.0 開始實施最高稅率4.8%,自住戶籍應於114年3月22日前遷入,114年開始課稅(113.07月更新)

行政院會6日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預計明年113年實施、後年114年課稅。 把原先以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另外,還將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調升至2%至4.8%,單一自住房屋之稅率為1%、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稅率上、下限為1.5~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稅率為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