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東賣未上市股票所得 別漏報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113年更新)
法人股東處分手上的股票,要注意相關的課稅規定,與營所稅課稅規定有別,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的證交所得,要列入所得基本稅額,依12%稅率課稅,每年免稅額僅50萬元,不慎漏報將處最高二倍罰鍰。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保險給付如人壽保險金,還有軍公教、勞工或農民保險金及互助金等,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以保障家屬權益並避免家人因其死亡失去經濟來源,使生活陷於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