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傳承專欄】明天與意外,哪一個先來?沒留遺囑有多慘?從大S遺產風波看財產繼承!教你用「遺囑及特留分」護家產
會計師給您的傳承課:用有溫度的規劃,把愛與平靜留給最在乎的人
在會計師事務所的日常中,我們每天都在與數字、稅率打交道。
許多人認為會計師的工作只是冰冷的財務計算,但在處理家族財富傳承的案件時,我們看到的往往不是冰冷的資產,而是一幕幕關於愛、遺憾與家庭和諧的真實故事。
當無常悄然降臨,生前拼搏一生累積的財富,究竟會成為守護家人的「溫暖傘」,還是引發親人對簿公堂、感情割裂的「導火線」?
這一切,往往取決於您是否在意識最清醒、身體最健康的時候,做好了周全的「遺產規劃」。
| 「我們永遠不知道,明天跟意外哪一個會先來。」 這句保險界與傳承規劃的名言,深刻道出了生命的無常。提早規劃,是負責任的愛。 |
目錄
一、那些名人風波教會我們的事:別讓遺憾成為身後的生離死別
近年來,演藝圈與企業界的繼承爭議頻頻登上新聞版面。
例如大S(徐熙媛)於2025年驟然離世後所引發的一連串訴訟、海外帳戶凍結,以及家人之間對財產分配的紛爭,便是大繼承時代下最具代表性的縮影。
這些風波暴露出三個最常見的傳承盲區:
1、「手機備忘錄」不等於法律上的有效遺囑
據報導,大S生前曾在手機備忘錄留下了珠寶、名牌包與財產分配的簡單想法,但這在法律上是完全無效的。
我國《民法》對遺囑有極為嚴格的「要式性」規定。
不論是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書寫全文並簽名,或是代筆遺囑需由三名以上見證人簽名、宣讀、講解,公證遺囑必須在公證人處做好,並且需有兩名見證人,只要缺了任何一個法定要件,整份遺囑便屬無效。
手機備忘錄或通訊軟體訊息,在法律上是完全無法被執行的。
2、產權未明,摯愛面臨「被驅離」的困境
大S生前為其母親(S媽)購置價值2.1億元的「國家藝術館」豪宅作為孝親房,但因生前走得突然、大S可能也沒有料到他會比S媽先走,所以也來不及辦理過戶,且S媽並非法律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參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
在沒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況下,遺留財產變成了法定繼承人公同共有,導致晚年的S媽面臨隨時可能被迫搬離、無家可歸的無助深淵。
3、海外資產的掌控與清理難度極高
來源資料指出,大S的大部分演藝收入及財產配置長年分散在中國大陸、香港及海外帳戶,並常由其母S媽代為經手管理。
被繼承人驟逝後,繼承人在缺乏明確遺囑指引或財產清冊的情況下,很難去取得完整的海外資金與帳戶明細。
目前部分海外資產已處於凍結或代管狀態,使得繼承登記及遺產分配辦理的難度倍增,程序陷入無限期停滯。
二、 沒有提早規劃的遺產:從「留產」變成了「留爭」
許多高資產客戶常對我們說:「會計師,不用擔心,我留了很多房子跟股票,小孩以後自己去分就好了。」然而,真實的法律與稅務世界比想像中殘酷:
陰魂不散的遺產稅,會先凍結您的財產:
以民國115年度的遺產稅為例,雖然免稅額(1,333萬)搭配各項扣除額後,基本起徵點約落在2,136萬元。
但高資產族群動輒面臨10%、15%甚至20%的累進稅率。
最為棘手的是,在遺產稅完成申報並繳清稅款取得「繳清證明書」之前,繼承人依法「不得分割遺產,也不得辦理任何過戶登記」。
若繼承人手頭缺乏足夠的現金去解凍資產,甚至可能因逾期未繳而面臨每3天加罰1%滯納金、30天後強制執行的慘局。(遺產稅法第8條)
「公同共有」是家庭紛爭與共有物變價分割的始作俑者:
在沒有有效遺囑指示的情況下,遺產會自動由全體法定繼承人「公同共有」,此時不論是存款提領、股票出售或房地產管理,皆須經全體繼承人全數同意。
當手足間感情不睦,或有再婚/外國籍配偶加入分配,意見一旦分歧,財產處分隨即陷入僵局。如果不動產還有貸款,如同大S的案例,往往面臨被銀行催繳的窘境。
最終往往被迫走向法院裁判分割,甚至遭到「變價拍賣(拍賣房屋以現金找補)」,原本精心購置、充滿家庭回憶的房產,有可能將在一夕之間被建商、開發商藉由持分拍賣手段奪走,還需被課徵高昂的房地合一稅與訴訟費,得不償失。
三、 專業遺產規劃:為家庭撐起「三道安全鎖」
第一道鎖:遺囑 ── 守護未成年子女,防範前配偶侵占
當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歸屬其中一方,若該行使親權的父或母突然撒手人寰,前配偶的親權將在法律上自動復活,隨之取得對未成年子女繼承財產的絕對「法定管理與處分權」。若前配偶有酗酒、賭博、加暴或債務纏身等惡性,遺留給孩子的資產可能被揮霍一空。
解決方案:您可以透過撰寫符合嚴格法定格式的「遺囑」,明確在遺囑中指定信任的第三人(如外祖母或大阿姨)擔任未成年子女的「遺囑指定監護人」。
同時,可搭配遺囑信託條款,約定在自己過世後,將財產的所有權留給孩子,但管理權及處分權全數鎖進信託專戶,按月或按需求撥付教育及生活費,令前配偶完全無法染指孩子的安家基金。
第二道鎖:選任「遺囑執行人」 ── 確保遺願落實,跳過不配合繼承人
實務上許多糾紛在於,縱使立下了遺囑,當辦理過戶或繼承登記時,若沒有指定執行人,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刻意刁難、拒絕提供印鑑證明或神隱,其他繼承人依然寸步難行。
解決方案:在立遺囑時,必須同時指定「遺囑執行人」(例如專業會計師、律師、或信任的備位親友)。
在法律效力上,遺囑執行人辦理繼承登記及遺產分配時,完全不需要其他繼承人的配合或同意。執行人有權到國稅局調閱完整的資產清冊、編製遺產清冊,甚至能直接代表立遺囑人提起訴訟、排除強占房產的惡意繼承人,確保您一生的奮鬥成果能最流暢、最無阻地抵達您想照顧的人手中。
第三道鎖:現金搭配補償條款 ── 破解特留分爭議,圓滿產權分配
「特留分」是民法給予法定繼承人的最低分配保障,原則上無法完全忽視。若將不動產或企業股權平分給所有子女,會造成產權零碎,極不利於家族企業經營與房屋的活化。
解決方案:立遺囑人可以指定將特定不動產或家族股權,完整歸屬於其中一位能幹且孝順的子女繼承(維持產權完整性),並在遺囑中載明「現金搭配補償條款」(約定日後若有其他繼承人主張特留分扣減時,本遺囑指定之取得人得以「現金」補償或找補其他子女)。
這筆用於補償的龐大現金,除了用立遺囑人本身留存的現金,實務上更能提早搭配「人壽保險」來做預留。將身故保險金設定給該特定子女,由於保險金是「不受遺產稅凍結且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遺產外現金」,特定子女可立即動用這筆保險金去補齊、找補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差額。如此既能100%保留完整的祖產房契,也給了其他孩子公平的金錢照顧,真正達到「留產不留爭」的家和萬事興。
四、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陪您走過這段「福慧傳家」的規劃旅程
傳承規劃與遺產規劃,絕非只是臨終時的隻字片語,而是您在意識最清醒、體力最充足時,對您深愛的家人所能做出的最深情、最負責任的承諾。
我們萬集會計師事務所特別為高資產家庭與企業家提供「一站式財富傳承與家族治理服務」,由資深會計師、法律顧問與信託顧問團隊聯手,提供您:
- 資產盤點與遺產稅試算:精準盤點境內外不動產、海外資金、借名登記資產,合理規劃生前分年贈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提早預留完稅的「稅源」或免稅規劃。
- 嚴謹的法定遺囑草擬與公證:避開所有「點頭搖頭、平板書寫、見證人資格不符」等導致遺囑無效的法律地雷,打造經得起考驗的代筆、公證或密封遺囑。
- 客製化傳承工具架構(遺囑 + 閉鎖性公司+ 信託):利用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建構安全、防前配偶、防不肖子女、防特留分侵害的跨國境與跨金融工具配置。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金錢無法傳承,唯有福慧得以傳家。」財富傳承的最高境界,絕不只是數字的多寡,而是您的離去能帶給後代的愛、和諧與長久平靜。不要將無常的裁量權交給法律或他人,現在就為您的最愛,做好最安穩的財富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