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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6(六)【甲山林房展中心 免費講座】房市第七波信用管制與房地產稅務規劃
113.10.26(六)【甲山林房展中心 免費講座】房市第七波信用管制與房地產稅務規劃
房市面臨最新挑戰「第七波信用管制」!
該如何重新佈局、穩健理財規劃呢?
講座時間|113.10.26(六) 10:00~11:30
接待地點|台北市中山區興安街60號
連絡電話|(02)2517-2233
報名連結| lihi.cc/mYQ2X
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後 個人及企業的貸款策略
第7波打房政策中,央行加強了信用管制,個人與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面臨更加嚴苛的條件。
無論是個人購房還是企業資產管理,都需要根據當前的政策變化進行策略調整,以適應銀行對貸款審核的更高要求。以下將分別探討個人與企業應對的貸款策略。
一、個人向銀行貸款的策略
第7波信用管制後,個人貸款面臨更高的自備款比例與更低的貸款成數。只有針對首次購屋者,八大行庫提供優惠新青安的政策。
以下是具體的個人貸款應對策略:
1.提升信用評分:
過程中,銀行更嚴格地審查信用評分。
個人應該保持良好的信用紀錄,及時償還債務,避免不必要的借貸,這樣有助於提升貸款成功率並爭取較低的利率。如果個人開始有薪資收入的時候,就建議去辦一張信用卡,開始累積你的信用紀錄。
2.增加自備款比例:由於貸款成數下降(2024.09.20起,只要名下有房,則第1房貸款無寬限期),個人需要準備更多的自備款。
央行第7波打房!有房者無寬限期,113年9月20日上路!
央行首次針對有房子、沒房貸族群納管,究竟打房重點有哪些?哪些族群有影響?房價真的會跌嗎?央行除了貸款成數減碼,且第二戶購屋貸款限縮由六都擴及全國,央行也釋出新招,連自然人名下有房,但向銀行申貸第一戶購屋貸款,也限制不得享寬限期,這意味著若貸款1000萬,房貸利率2.2%,每月要還款金額將高達3.8萬元,比名下無房的首購族(寬限期內每月只要還1.83萬元)還要多2萬。換屋、多屋、繼承族,建商、有房首購族皆受影響。
最新快訊提醒
明年2025年最低工資漲4.08%,調升月薪28,590元、時薪190元,月薪為2萬8590元,調升1,120元,調幅4.08%;時薪則調升7元,來到190元,調幅3.83%
公司申請印鑑變更及出資額轉讓案件,即日起併同原負責人核印之股東同意書辦理,登記服務櫃檯自即日起取消隨到隨辦服務。
明年2025年最低工資漲4.08%,調升月薪28,590元、時薪190元
勞動部4日舉行最低工資審議會,討論明(2025)年最低工資調幅,明年最低工資確定連9漲,月薪為2萬8590元,調升1,120元,調幅4.08%;時薪則調升7元,來到190元,調幅3.83%。
現行基本工資月薪為2萬7470元、時薪為183元,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調最低工資,調幅比去年微升0.03%;
為防範偽冒變更事件,台北市、桃園市皆公告公司申請印鑑變更及出資額轉讓案件,即日起請併同原負責人核印之股東同意書辦理,並取消速件服務
因近期有多起有限公司之原股東指稱遭冒名變更登記及印鑑變更之情事發生,為防範偽冒變更情事發生,
本處登記服務櫃檯自即日起取消申請有限公司申請股東出資轉讓、改推董事、修正章程併案辦理公司印鑑變更報備案件隨到隨辦服務。 本處自即日起受理公司辦理一人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轉讓併案申請公司印鑑變更備查時,除股東同意書須加蓋原負責人備查印鑑外,需請一併檢附原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洗錢防制法:三讀通過4法打詐, 未落地幣商最高罰2年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納管幣商,未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事業或人員須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否則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立法院會也三讀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規範調查犯罪、蒐集證據可用GPS與M化車辦案。
加計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政院所提出的打詐4法已全數三讀通過。
113年9月快訊
「所得稅法」扣繳部分條文修正案,114年1月1日施行為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於113年7月15日三讀通過,總統於同年8月7日公布。依該法第126條第2項規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該部業報請行政院並經核定自114年1月1日施行。
財政部說明,本次修法主要變革在於修正扣繳義務主體,
杜絕炒房!預售屋限制換約眉角 9大重點
不少人疑惑在子法上路後,若真的有要換約,具備條件與申請辦法到底為何?如果剛好符合以下例外,也需要申請相關證明來當佐證,再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後才能轉售。
大學生買9千多萬房屋 被國稅局盯上補繳426萬元
一名22歲大學生甲君購置北市總價9,200萬元房屋,與資力明顯不符,經查,原來是母親資助,最終母親須補繳贈與稅額426萬4仟元。經追查發現,甲君給付該不動產之資金是甲君母親匯款至賣方帳戶支付,涉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以贈與論情事,因此通知乙君於收到通知函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指出,乙君在規定期限內以該房地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公告土地現值合計3,920萬元申報贈與總額,經核定乙君應納贈與稅額426萬4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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