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遺產及贈與稅

售地低於現值 有條件免贈與稅

售地低於現值 有條件免贈與稅 出售市價低於公告現值的土地,只要能夠舉證法院拍賣或鄰近土地市價等客觀資料,與售價接近,可免視同是贈與行為,不會再被多課一道贈與稅。 國內部分土地因經濟環境變遷,市價低於土地公告現值的現象確實存在,財政部為免除爭議,同意納稅人出售價低於公...
Continue reading
稅務法規, 行號(獨資合夥事業), 解散清算申報

獨資或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應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嗎?

獨資或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應否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電話詢問獨資、合夥變更負責人應否辦理清算及決算等相關問題,該分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7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
Continue reading
暫繳申報,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營利事業之扣繳稅款及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之抵減稅額,可否抵繳或抵減暫繳稅額?

營利事業之扣繳稅款及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之抵減稅額,可否抵繳或抵減暫繳稅額? 營利事業辦理暫繳申報時,有關抵繳或抵減暫繳稅額之規定分3點來說明: 1.已取得扣繳憑單之扣繳稅款,可憑扣繳憑單證明聯正本,全額抵繳暫繳稅額。 2.符合廢止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第7條、第8...
Continue reading
營業稅, 稅務法規

銷售房屋,至遲應於移轉建物所有權3個月內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人銷售房屋,至遲應於移轉建物所有權3個月內開立統一發票,依法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房屋,因故未取得尾款,而房屋所有權已移轉者,至遲應於移轉建物所有權3個月內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如未申報依法補稅處罰。 該局說明,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
Continue reading
稅務法規, 遺產及贈與稅

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遺產稅,對於尚未繳清之遺產稅繼承人仍負有納稅義務

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遺產稅,對於尚未繳清之遺產稅繼承人仍負有納稅義務!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繼承人之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分單繳納遺產稅,雖該應繼分稅款已繳納完竣,但對於尚未繳清之遺產稅,仍負有納稅義務。 該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之1規定,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
Continue reading
實物抵繳, 稅務法規, 遺產及贈與稅

繼承人中雖有部分人不同意以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同意抵繳之繼承人如果符合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仍可抵繳

繼承人中雖有部分人不同意以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同意抵繳之繼承人如果符合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國稅局仍可受理抵繳 臺南市吳先生問:父親過世後,因為沒有現金可以繳納鉅額遺產稅,規畫以遺產中之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因兄弟中有1人對遺產分配有意見,拒絕配合辦理,以致無法出具全體...
Continue reading
個人綜所稅, 稅務法規, 財產交易損益

補充個人出售房地計算財產交易損益之規定

補充核釋個人出售房地適用本部83年1月26日台財稅第831581093號函計算財產交易損益之規定 個人出售房地,其原始取得成本及出售價格之金額,如經稽徵機關查核明確,惟因買進及賣出均未劃分或僅劃分買進或賣出房地之各別價格者,於依本部83年1月26日台財稅第831581...
Continue reading
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公司解散前之欠稅,原已限制負責人出境者,應繼續限制該負責人出境

公司解散前之欠稅,原已限制負責人出境者,應繼續限制該負責人出境 國稅局表示,公司清算期間應以清算人為限制出境對象,惟公司解散前之欠稅原已限制負責人出境者,應繼續限制該負責人出境,無庸再就該欠稅限制清算人出境。 國稅局指出,A公司於設立階段欠繳稅捐及罰鍰計新臺幣2百餘...
Continue reading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營業人每次銷售價格達新臺幣50萬元之入會權利,應依規定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營業人每次銷售價格達新臺幣50萬元之入會權利,應依規定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100年6月1日起營業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特種勞務,應依規定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該局說明,所稱「特種勞務」,係指以會員制方式經營之營業人,每次銷售價格達新臺幣5...
Continue reading
營業稅, 稅務法規

停業期間如仍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停業期間如仍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是以,營業人停業期間如仍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行為,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該局...
Continue reading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受贈取得房地產在2年內出售,應申報繳納特銷稅

受贈取得房地產在2年內出售,應申報繳納特銷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該局發現某納稅義務人有2棟房產,欲出售其中一棟,為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將房屋及坐落土地以贈與方式移轉給配偶,隨即由其配偶將取得房產出售,卻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繳納特種貨物及勞...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