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 稅務問答-遺產及贈與稅, 稅務法規, 股票贈與, 視為贈與, 資產傳承, 農地

轉讓未上市櫃股權 應留意贈與稅規定及價值估算方式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家族傳承應留意贈與稅規定,若贈與標的是未上市櫃且非興櫃股份、股權或出資額,在計算贈與價值時,應以資產淨值估算,非以股票面額或出資額估算。

另外,若被投資公司資產中含有上市櫃公司股票、或房地產時,也應依規定估價。

贈與或轉讓未上市櫃(及非興櫃)公司股權時,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以避免產生稅務風險:

1. 價值的評定標準:以「資產淨值」為準

  1. 非依面額計算計算贈與價值時,應以贈與日該公司的資產淨值估算,而非股票面額(如每股10元)或原始出資額。
  2. 資產價值調整若被投資公司資產中含有以下項目,需依規定調整估價:
    • 土地與房屋:若帳面價值低於贈與日的「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價值」,應依公告價值調增。
    • 持有上市櫃或興櫃股票:若贈與日當天的收盤價高於帳面價值,應依收盤價調整;若市價低於帳載投資金額,則免予調整。

2. 留意「視同贈與」的風險

  • 低價出售視同贈與若以明顯低於資產淨值的價格出售股權(例如轉讓給子女),且無法提出足以影響價格的客觀因素證明,其成交價與資產淨值的差額將被國稅局視同贈與,課徵贈與稅。
  • 「視同贈與」的認定基準 個人若以明顯低於資產淨值的價格出售未上市櫃(或非興櫃)公司股權,且無法提出足以影響價格的客觀因素證明,其成交價與資產淨值的差額將被視為「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視同贈與,須課徵贈與稅。
  • 客觀因素證明若售價確實因經營權變動或其他客觀因素需低於淨值,納稅人必須主動提供合理的說明及具體的證明文件。

申報期限與罰鍰

  • 10日內限期補報:當國稅局認定交易價格顯不相當並發函通知時,納稅義務人必須在收文後 10 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或提出非屬贈與的證明。
  • 逾期申報的重罰:若未在國稅局規定的 10 日限期內補辦申報,除了補繳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 1 倍的罰鍰

個人轉讓或贈與未上市櫃公司股權價值的估算方式

案例說明

案例一:公司資產含上市股票之估價調整

舉例來說,王先生(化名)2026年1月19日將其持有未上市櫃A公司股份200萬股,贈與給兒子王小弟,在贈與稅申報期限內,以每股面額10元的價額申報贈與總額2,000萬元及應納贈與稅額175.6萬元。

同時,國稅局查得A公司每股淨值為17元,資產項目中持有B上市公司股票30萬股(每股帳面價值100元,帳載投資金額3,000萬元),在贈與日每股收盤價為90元,估算時價2,700萬元,低於B公司帳載投資金額,免予調整。

因此,國稅局依照A公司於贈與日的每股淨值17元,調整核定贈與總額3,400萬元及應納贈與稅332萬8,500元。

國稅局提醒,個人贈與未上市櫃且非興櫃公司股份、股權或出資額,應按贈與日被投資公司資產淨值計算,若公司資產中有土地、房屋、上市櫃有價證券或興櫃股票,應依規定調整估價,正確申報贈與財產的價額。

  • 核定:國稅局查得 A 公司每股淨值為 17 元。雖然 A 公司持有的 B 上市公司股票市價低於成本(免調增),但仍需依 A 公司本身每股淨值 17 元計算。
  • 結果:贈與總額由 2,000 萬元調增至 3,400 萬元,應納稅額也從 175.6 萬元調升至 332 萬 8,500 元

經濟日報115.03.18

案例二:賣50萬股給兒被盯上!未依限期申報遭「連補帶罰」噴351萬

一名富爸爸於2022年以每股15元低價轉讓50萬股未上市櫃股權給兒子。

由於成交總價750萬元遠低於公司資產淨值2750萬元,且未能提出合理估價證明,遭國稅局認定為「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視同贈與。

這名富爸爸又因逾期未申報,最終遭國稅局核定補徵贈與稅175.6萬元,並處以相同金額的罰鍰,連補帶罰共351.2萬元。

  • 核定:國稅局查核發現,該公司於出售日的每股資產淨值應為 55 元,總價值為 2,750 萬元
  • 結果:雙方差額 2,000 萬元被視同贈與。因甲君收到通知後未在 10 日內補報,國稅局核定贈與稅 175.6 萬元,並加處 175.6 萬元罰鍰,合計損失 351.2 萬元

民事財經網 115.03.11

案例三:低價出售小心視同贈與,即時補報僅補稅免罰

近期查獲,納稅義務人甲君於114年2月11日以每股10元出售未上市櫃乙公司股權100,000股,惟經依乙公司出售時之資產負債表計算每股資產淨值為250元,實際股權價值為2,500萬元,與甲君出售價格之價差高達2,400萬元,

經國稅局認定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係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贈與論之情事,遂通知甲君於文到1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或提出非屬贈與之證明,甲君已在通知期限內完成申報,並繳納贈與稅額215萬餘元。

  • 核定:經查該公司每股資產淨值高達 250 元,實際價值應為 2,500 萬元,價差達 2,400 萬元
  • 結果:國稅局通知甲君補報,甲君在 10 日期限內完成申報,最後繳納贈與稅 215 萬餘元避免了罰鍰。

財政部國稅局 114.12.26

會計師稅務規劃與建議

1.善用免稅額:每人每年有 244 萬元(2026年)的贈與稅免稅額,長輩在進行家族傳承時,可運用此限額分年規劃股權贈與。
2.預先核算淨值:在轉讓前,應先依公司資產負債表及前述資產調整規則計算正確的股權價值,避免因低報而產生後續補稅及罰鍰爭議。
3.具體的證明文件:準備證明文件以供國稅局查核,避免被認定為規避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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