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客戶詢問:為何我會被選中查稅呢?其實國稅局在稽核的時候是有一套標準的。
通常稽徵機關在選案比例最高的情況至少有 14 種,重點如下:
- 全年財富增減達 10% 以上,而且與年度申報所得明顯不相當者。
- 房屋或土地移轉屬於 25 歲以下的子女或二等親內的財產移轉買賣。
- 同一筆土地一年以內兩次移轉,第二次移轉之買受人與前次出售人姓氏、住址雷同,移轉之限款在 300 萬以上者。 (即所謂的三角移轉)
- 主管機關蒐集房屋貸款資料,瞭解借款資金之用途及流向,通常此部份須具贈與稅起徵的金額才列入。
- 因繼承或受贈農地連續五年未從事農業耕作五年以上。
- 收取大額的土地徵收補償金追查資金流向。
- 當年度薪資所得成長幅度不高,但財產較以往急遽增加。
- 無薪資所得但擁有數十萬元以上利息所得者。
- 無固定收入但擁有三棟以上房屋者。
- 未滿25歲但在金融機構存款超過500 萬元,25歲以上到30歲之間存款金額超過千萬者。
- 特定人士或知名的演藝人員。
- 假交易真贈與之情況,如贈予公設地予子女再用現金買回等。
- 個人帳戶短期內以連續用現金方式提領或存款。
- 購買外幣轉匯到其子女在國外的銀行帳戶。
- 如何因應可詳「收到國稅局查帳公文的時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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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稅局提出14種必查情況,如下圖
圖片來源 賣厝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