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共同申報準則),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業登記, 營業稅, 稅務問答, 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網路交易課稅, 網路拍賣, 網路購物, 跨境電商, 電子商務

網路金流大查稅(4)-FB糾團團媽要繳稅,電商稅務議題-高頻存入達240萬被查稅(附影片說明)

person holding brown leather wallet and banknotes

現在呢,我們進入第三個階段,如果說今天他是一個團媽,我們大家有沒有在FB社團有買過東西呢?(高頻存入240萬被查稅)

像我自己還滿喜歡在FB社團買東西,尤其是團媽的東西,因為市面上的用品很多,平常沒有很多時間可以比較,所以我會去找我比較信賴的幾個部落客,只要他們有約說這一團是什麼全年僅此一次很優惠,這種的我就很會很心動很想要參加,這種團媽他的行為,大家覺得這個是服務嗎?

  • 因為團媽常常都會說,我是服務,純粹服務我的粉絲而已,我其實沒有賺什麼錢,那他們常常都會這樣子講,所以純粹的服務會員沒賺錢,而且他們也常說,我是在私密社團裡面賣社員,所以我其實根本沒有對外營業的行為,他覺得他沒有營利的行為,他只是因為揪團,那揪團我總要付一點我的車馬費吧之類的,他們常常會這樣子講,那大家覺得說這個算不算是營利行為呢?

新電子支付條例,110年7月1日施行

他就是因為沒有辦營業登記,國稅局就跟他說你要繳稅,那這個就延伸到我們今天要講的最新的法令的規定,從7月1號開始,大家如果有看新聞的話應該會看到我們電子支付平台,除了之前比較大的那幾家紅藍綠以外,很多像全家啊、全聯,他們全部都推出了自己的電子支付平台,他們都希望把消費者綁進他們機構的電子支付平台裡面,可是被綁進去的同時,就是能夠向消費者說,你有些錢放在我這邊或是通過我這裡支付,其實政府要核准他做這個業務,也要求他們同時要負一些義務。

那義務呢,就是說每半年2月、8月的時候,這些電子支付的機構,他必須要把他這半年來他有收到,某一帳戶他半年來有超過48萬,這個帳戶就是收付款超過48萬的名單要提供給財政部,那這個影響其實很大,如果有被國稅局查過帳,不一定是電商或是其他查帳的話,國稅局要查你的帳一定是先蒐集資料,他要有十足的把握覺得我今天發一個公文給你,我是能夠掌握出你確實是有一些違規事項,我才會去跟你調查,如果他沒有掌握事項,其實他也不會無緣無故發一個公文給你。

那這邊講48萬就是我們剛講的,一個月如果你的營業額有達到8萬,8萬乘以6就是48,所以半年你有達到這個營業登記的門檻,以前國稅局要很辛苦的透過人力主動去做查核,現在如果電子支付機構可以把資料提供給他,那國稅局就很輕鬆了。

新電子支付條例,申報給財政部之內容?

所以這個已經反客為主了,電子支付的機構其實他們因為受到很強的法令監管,所以他們也必須要做這樣的申報,要把資料申報給財政部,那要申報什麼呢?

大家可以看這個,這邊收款人的名稱是谁,比如說王小明、國籍台灣,那你登記的證照,你有沒有做營業登記,如果你有做營業登記,那他就可以去反查一下,我們剛第一個問題講的,你的401表,你一個月銷售額大概是多少,半年下來你的金流跟你申報的收入差不多,那可能就沒什麼問題,因為大家如果有去註冊這個電子支付的機構,應該就知道你跟他簽約的時候資料要提供給他,那收款人他是收什麼、金額是什麼、幣別、什麼時間收的。

這是8月17號的時候才公布,所以就是上禮拜才實行,如果說以後財政部把這一個作為我們課稅的依據的話,其實他就已經利用這個大數據在查稅了。

過去的查稅方式

以前呢,在還沒有這個電子支付條例的時候,國稅局是怎麼查稅的呢?

這邊跟大家分享一下,以前大概都會在3、4月的時候,大家如果有注意稅務新聞的話,他會在那個時候,開始發文說請注意一下你去年如果有經營網拍的話,你的月營業額有沒有超過8萬?有沒有連續1個月?,如果有的話請記得要來申報喔!

以前國稅局是用這種輔導的方式,愛心辦稅的方式去輔導你,那為什麼要等到大概3、4月時候,因為1到12月的所有的營業額在1月的時候,營業稅才申報完畢,所以他會在申報完畢的時候做一個發函。那現在有了這個大數據,其實就不需要這麼辛苦的去發函去查資料了,直接請電子支付機構,再結合我們剛剛講的海關的身份,這些確認看看你是不是有頻繁的進口,大概就知道說你是不是有符合要辦營業登記的門檻了。

那大家如果覺得說這個也還好嘛,反正我也不一定用電子支付,我可能就是錢都秘密的存在我的個人帳戶裡,這個也是我其實執業這麼多年,常常聽到客戶講的。

網路交易金流,自銀行端掌握資料,110年8月24日起施行

所以財政部現在他的第二支箭也來了,就是大家如果有看新聞的話,這兩天的新聞 8月24號才發佈的,他從銀行端也要求跟剛剛那個有點像,在6月底的時候發函給每個銀行公會,那請銀行提供定期提供高頻存入達一定門檻的帳戶資料給財政部。

請問一下什麼叫做高頻存入?

一年達到240萬,每4個月存入達200筆(111.08.11更新)的金融帳戶,他就要求銀行要定期把這些資料提供給國稅局,又回到我們剛剛講的,以前財政部很辛苦的去收集這些電子平台Yahoo、Pchome這些資料,現在如果財政部的要求銀行也同意了,反而反過來是銀行主動挑案子給他那稅務員就更輕鬆了。

為什麼是240萬呢?

因為我們營業稅規定,要開發票的門檻就是1個月20萬,20萬 x 12個月就是240萬,所以你只要一年在我這邊存入有240萬,而且4個月你的筆數達到200筆的進出,那你就被他鎖定了,那鎖定的話,財政部有講說他是為了掌握稅源,不是為了擴大查稅,可是其實只要網拍業者他可能有少報的現象,或是根本就沒有去申報,或是沒有如實去開發票,這個影響就會非常的大了。

因為剛剛講電子支付、信用卡的金流,其實他們都是定期提供給國稅局,大家可能不知道我們的信用卡刷卡資料,每年都會提供給國稅局那邊,其實你只要刷卡,可是你開的發票沒有開到這個金額,國稅局就會自動調查,那現在銀行端算是最後一個他沒有掌握到的一塊資訊。

CRS(共同申報準則)

其實我們現在因為政府在推CRS,美國的肥咖條款,美國肥咖條款就是只要是美國人的帳戶,全球的銀行都有義務,銀行那邊有義務要提供給美國。其他各國怎麼辦?沒有肥咖他們就推CRS,台灣也是推CRS,CRS是通報在其他國家的帳戶,那財政部可能也覺得說既然這樣我為什麼不對我的銀行要求,銀行也不過就是30幾家,請他們定期提供給我帳戶的資料。

其實我們賺的錢,大家可能覺得說錢是我們賺到是我們自己的,可是其實我們存在銀行的那些錢你有沒有報稅?你要解釋它的來源,這點就很重要了。請大家一定要去留意,看一下你的金流跟你實際申報的收入有沒有符合,網路交易課稅資料,其實財政部要查有很多來源可以查,消費者下單的資訊、或是平台那邊的交易資訊,而金流就是剛講的電子支付機構以及銀行端,這些都是他可以掌握的,物流也是他看你有送什麼貨、看你的運費多少,其實他也都是可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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