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繼承未登記地 轉賣恐要稅

繼承未登記地 轉賣恐要稅 被繼承人生前購買不動產,卻未及時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繼承人取得這筆不動產產權後,不到2年即出售,將會觸及「炒房」紅線,無法享有遺贈不動產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奢侈稅)的優惠。 財政部指出,被繼承人死亡前與他人訂定買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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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稅務法規, 視同銷售貨物

公司產品轉送員工 視為銷售要開發票

公司產品轉送員工 視為銷售要開發票 臺南市永康區陳小姐問:本公司所銷售之商品提供作為員工尾牙抽獎贈送之禮品,可否免開立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一、如該商品於購入時就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使用,並以各有關科目列帳,且購入該項商品所支付之進項稅額未申報扣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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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稅務法規, 稅務違章, 開發票未蓋專用章

開發票未蓋專用章 將處銷售額1%罰鍰

開發票未蓋專用章 將處銷售額1%罰鍰 太保市吳小姐問: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未蓋統一發票專用章,會有罰則嗎? 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答覆: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未依規定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係違反營業稅法第48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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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綜所稅, 幼兒學前扣除額, 稅務法規

幼兒學前扣除額 有條件適用

幼兒學前扣除額 有條件適用 安定區郭先生問:家中有97年及99年出生的子女共2人,可否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但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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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遺產及贈與稅

遺產未達應稅標準 仍須申報

遺產未達應稅標準 仍須申報 嘉義陳先生詢問:遺產價值在免稅額以下,要不要申報? 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答覆:被繼承人所留的遺產,不論金額大小或是否超過免稅額都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惟依據財政部84年3月15日臺財稅字第841611225號函規定,被繼承人在金融機構及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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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退休金準備

營利事業於員工退休或資遣時所給付之退休金或資遣費,應先由準備金項下支付,不足之數始列為當年度費用

營利事業於員工退休或資遣時所給付之退休金或資遣費,應先由準備金項下支付,不足之數始列為當年度費用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1條第8款第4目規定「已依前二目規定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提撥職工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者,以後職工退休、資遣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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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者與非居住者, 扣繳, 稅務法規

扣繳 須留意居住認定新規定

扣繳 須留意居住認定新規定 台南市歸仁區陳先生來電詢問:101年度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今年有沒有新的規定?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101年度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本次針對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自102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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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際費,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公司報交際費 需合法憑證

公司報交際費 需合法憑證 潭子區某公司會計林小姐問:公司列報交際費相關規定為何?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列支交際費,應依規定取據合法憑證,且須證明與業務有關,全年支付總額不得超過規定之限額,始可依所得稅法規定列為營業費用,倘屬私人家庭或民生消費性質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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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 稅務法規, 稅捐稽徵法

不服核定稅捐案件 納期屆滿月內復查

不服核定稅捐案件 納期屆滿月內復查 新北市中和區盛先生問: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不服,應於何時提起行政救濟?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對於不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案件,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於繳款書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如以郵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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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綜所稅, 執行業務所得, 會計處理, 稅務法規, 補習班記帳

補教業負責人薪資 逾同業水準不列報

補教業負責人薪資 逾同業水準不列報 臺南市沈先生來電詢問:獨資之執行業務者及補教等業者,可否列報負責人薪資及伙食費用?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已依法設帳記載之獨資執行業務者及補教等業者,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私人辦理之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養護、療養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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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 稅務法規

受託管理信託財產 應向稅局申請統編

受託管理信託財產 應向稅局申請統編 嘉義縣太保市王先生問:本人於去(101)年4月間受託管理信託財產,已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請問還須至國稅局辦理那些手續? 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答覆:近來民眾常利用信託來作理財規劃及管理,在信託契約成立後,受託人為個人者,應向其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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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行號(獨資合夥事業)

高級職員 月薪列報上限8.2萬

高級職員 月薪列報上限8.2萬 反映薪資凍漲現象,財政部核定,今(2013)年營利事業列報員工薪資費用的上限金額,不予調整。除一般公司組織與合作社職工薪資,可核實列報之外,獨資及合夥組織的高級職員、一般職工的薪資費用上限,維持每月最高8.2萬元及5萬元,超過部分不得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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