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追肥咖稅 台灣至少4273戶
美追肥咖稅 台灣至少4273戶
圖/聯合報提供
金管會昨天公布,台灣符合美國「肥咖條款」的美國帳戶共四千兩百七十三戶,合計帳戶總資產至少二點一四億美元(約六十四億台幣)。但帳戶數目遠低於先前財政部估計的十萬戶。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研判,不少擁有台美雙重國籍客戶,...
稅務問答/競選經費 可以列舉扣除
稅務問答/競選經費 可以列舉扣除
太保市陳先生問:候選人競選費用支出可否列報?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候選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日起至投票日後30日內,只要是以競選活動為目的所支出的費用,即為競選經費支出,於規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減除政治獻金及政府補貼競選經費...
納稅義務人將所有房屋無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金收入
納稅義務人將所有房屋無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金收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供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將所...
給付國外律師在國外或在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辦案之報酬, 應免扣繳所得稅
給付國外律師在國外或在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辦案之報酬, 應免扣繳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國內營利事業委託國外律師在國外或在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提供法律服務、辦理案件所給付之報酬,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法免納並免扣繳所得稅。
該局說明,國內營利事業給付國外律師在國...
營利事業對政黨及參選人捐贈限額之規定
營利事業對政黨及參選人捐贈限額之規定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依據政治獻金法雖有較高之限額規定,惟其捐贈金額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之限額則較為嚴格,亦即規定不得超過所得額10%,且總額並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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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查獲虛報薪資,雖核定所得額為虧損,仍應受罰
公司經查獲虛報薪資,雖核定所得額為虧損,仍應受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經檢舉虛報薪資,如經查證確有虛報情事,縱使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經剔除該虛報薪資支出後仍為虧損而無應納稅額者,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仍應處罰。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
104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結(決)、清算申報繳稅制度改變之相關說明
104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結(決)、清算申報繳稅制度改變之相關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98年度至103年度獨資、合夥組織結(決)、清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之結算稅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列入營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惟自104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得稅結...
問答/上年度虧損未彌補 政治獻金禁列費用
問答/上年度虧損未彌補 政治獻金禁列費用
台南市劉先生問:公司前一年度發生虧損致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本年度是否可對市長候選人進行捐贈?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及政治獻金法規定,營利事業前一年度財務報表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者,對政黨、政治...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認定原則說明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認定原則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認定原則,是指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在境內;或在中華民境內無住所,一課稅年度在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若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
問答/營利事業換負責人 未轉讓可免辦清算
問答/營利事業換負責人 未轉讓可免辦清算
永康區蔡小姐問:獨資、合夥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合夥人應否申報決、清算?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此問題分述如下:
一、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因原負責人已將獨資事業之全部資產負債移轉予新負責人,核屬所得稅法第19...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或所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限額為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之15%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或所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限額為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之1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或所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15%限度內,以費用...
職工福利委員會發給員工補助費為員工之其他所得,雖免扣繳仍應列報免扣繳憑單
職工福利委員會發給員工補助費為員工之其他所得,雖免扣繳仍應列報免扣繳憑單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公司詢問,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員工之各項補助費,為何不屬於該員工之薪資所得。
該局說明,各公司、機關團體依據「職工福利金條例」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經主管機關核准有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