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系列-15:宅經濟發燙,經營網路購物稅務知多少?(114年3月更新)
2025
4 月
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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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電商面臨的挑戰
近期因疫情關係,多數人不想外出採買物品,又網路購物具備迅速、貨品自動宅配到家等優點,消費模式漸由實體轉向網路,疫情爆發以來,尤為明顯,網路開店成為一股風潮,惟部分賣家僅考慮網路銷售的便利性,因不諳法令,經國稅局查核時才發現逃漏銷售額,致遭補稅處罰。
國稅局表示,依稅法規定,營業人於網路銷售貨物,當月銷售額達到10萬元(勞務5萬元)起徵點,即應辦理稅籍登記(網路賣家稅籍登記檢核表),惟如係開立實體店面,不論每月銷售額是否逹到前述起徵點,均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稅籍登記,如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時,國稅局將核定使用統一發票。關於網路銷售貨物應否辦理稅籍登記、適用稅率及申報方式,以A小姐自109年4月15日開始於網路銷售貨物(並無實體店面),舉例說明如附件。
國稅局運用AI查金流查稅
(數位科技時代,國稅局查核技術也日新月異,建議網路賣家,誠實申報於電商平台、蝦皮等販售商品的收入,以免遭查核補稅。


留意營業稅起徵點
該局再次提醒,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於網路銷售之營業人,不論是否有實體店面,對利用外送平台、宅配或來店外帶自取等方式銷售貨物時,記得也要開立發票,以免被消費者檢舉而受罰。

補充文章: 公司設立應備文件
國稅局 11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