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集快訊

114年1月 最新稅務訊息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有以下稅務資訊要跟大家分享,

*114年扣繳申報、薪資調整、綜所稅免稅額等資訊,可詳萬集文章 114年萬集快訊

113年各類所得扣繳申報期限,114年1月1日~2月5日止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11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同年2月5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等如期完成申報。

*114年1月適逢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農曆春節假期),申報期限依法展延至同年2月5日止*

萬集文章:114年施行優化扣繳制度3重點

會計師財務/稅務簽證差異及比較?

A:

1.有盈虧互抵潛在需求者,當年度虧損金額超過100萬,不論營業額大小。

2.營業額大、純益率低的產業,或營業額接近3,000萬,即可開始做稅務簽證規劃。

A:

1.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之公司。

2.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3,000萬元而符合下列兩者之一之公司。
(1)營業收入淨額達新台幣1億元
(2)參加勞工保險員工人數100人

萬集文章 財稅簽證之差異

114年 1 月起台灣用戶投FB廣告須實名驗證

1.驗證廣告的受益者和出資者(※如果廣告的出資者和受益者是同一個組織或個人,則僅須驗證一次)

2.選擇受益者和出資者資訊並在廣告檔案庫中揭露

3.實名驗證需上傳證明文件,例如:公司提供登記核准函或組織章程等、個人提供身分證、護照等

萬集文章 FB投放廣告驗證及課稅

個人以勞務出資取得閉鎖性公司股份,屬執行業務/薪資所得,應課徵所得稅

  • 以勞務出資取得公司法第356條之1規定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者,應於取得股份日,按公司章程所載抵充之金額,
  • 依其提供勞務性質認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或第3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或薪資所得,依法課徵所得稅;公司應於個人取得股份時依所得稅法第88條第92條規定辦理扣繳及憑單申報。
  • [財政部113年12月24日台財稅字第11304652000號令]

萬集文章 勞務出資屬於薪資所得

114年勞健保投保薪資 3保分擔表(114年1月1日起適用)

  • 114年01月01日起基本工資為28,59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190元,勞保費率12.5%
  • 勞保最高投保金額45,800元、勞退最高提繳金額150,000元、健保最高投保金額313,000元、職災保險最高到72,800元。

詳細文章 萬集114年薪資、勞保調整

註:本表適用114年投保薪資、勞健保負擔之金額,僅供參考,請以勞健保局公布最新資料為主。

個人出售以新制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所分回之房地,應以土地原始取得成本為基準計算房地交易損益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之土地(下稱新制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如實際分回房地價值等於可選配價值,於房地交換時,免報繳房地合一稅,惟日後出售分回房地之成本,應以合建前土地之原始取得成本為準,尚不得將營利事業於房地互易時開立統一發票所載含稅銷售價格(下稱互易發票金額)計入。

萬集文章 出售合建分屋所分回之房地

逾期繳納應納稅額,情節輕微,仍適用盈虧互抵規定

財政部113.11.01台財稅字第11304553700號令

…….應於當期決算申報或清算申報期限內,依規定辦理相關所得稅申報,計算其應納稅額,…..營利事業逾期繳納上開申報應自行繳納稅額,惟未符合稅捐稽徵法第20條第1項應加徵滯納金規定者,得視為情節輕微,仍符合「如期申報」及「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要件可依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適用盈虧互抵。

萬集文章 逾期繳納營所稅

中時新聞網 1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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