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綜所稅節稅攻略,幫你守住荷包!附影片說明,114年5月申報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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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2025年(申報113年度所得)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是什麼時候?
財政部公告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原訂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也延長至114年4月28日至6月30日。網路申報應行檢送的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7月10日以前寄出;電子申報繳稅的降件上傳期限也延至7月10日。

113年綜所稅有6大變動,這樣報就能省稅
- 113年度每人免稅額提高為9.7萬元,相較去年度增加5000元。標準扣除額增加為13.1萬元,相較去年度增加7000元。有配偶者的標準扣除額則為26.2萬元。
- 申報戶成員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21萬元的保障可不課稅,相較去年度增加8000元。
- 幼兒學前扣除額更加優惠,取消排富條款,擴大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改為6歲以下。此外,扣除額度提高,適齡子女從每人可扣除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可扣除22.5萬元1。(舉例:若家庭育有2名年滿6歲及4歲的子女,共可扣除37.5萬元)。
- 屋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調高扣除上限金額!
- 個人出售房屋的舊制豪宅稅(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調整!
- 贈與稅、遺產稅課稅級距調整!

1.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調高
- 免稅額:每人提高至 9.7萬元,較去年增加5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則為 14.55萬元。
- 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提高至 13.1萬元,有配偶者為 26.2萬元,分別較去年增加7000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皆提高至 21.8萬元。

- 綜所稅課稅級距,如下圖:

2.基本生活費調高
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 21萬元 的保障可不課稅,相較去年增加8000元;若申報戶的實際免稅與扣除總額低於基本生活費,差額可進一步從所得中扣除。
3.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更優惠
- 取消排富條款,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皆可適用
- 擴大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改為 6歲以下。
- 提高扣除額度:
第一名子女:每人可扣除 15萬元 (原為12萬元)
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可扣除 22.5萬元。
*舉例:若家庭育有2名年滿6歲及4歲的子女,共可扣除37.5萬元(15萬元+22.5萬元)
4.租金支出扣除額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上限
- 從一般扣除額的「列舉扣除額」項目,改為「特別扣除額」,更容易適用。
- 扣除額上限從原先12萬元提高至 18萬元。
- 原本可能因列舉扣除總額小於標準扣除額而無法適用租金支出的申報戶,現在也有機會適用。
新增不適用條件: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有房屋者,原則上不適用租金特別扣除額。(但若因就業、就學等符合財政部解釋函令公告之情形需租屋者,不受此限制)
租金排富條款:綜所稅適用稅率達20%以上、股利及盈餘選擇按28%分開計稅、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
舉例:納稅義務人申報戶成員名下無不動產,僅在境內租有一間房屋供一家四口自住,無論適用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者,皆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18萬元,但若申報戶符合排富規定,就算是在境內租屋且自用,也不適用此項扣除額。
5.個人舊制豪宅稅標準調整
什麼情況,才可以採設算利得方式計算?要留意什麼地方?請詳此篇文章

6.不只綜所稅 遺贈稅與贈與稅的級距皆調高
此外,2025年度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距離上次調整2017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已上漲12.42%,遺產稅10%稅率的課稅級距,從5000萬元提高到5621萬元;適用15%的課稅級距調整為5621萬元到1億1242萬元;適用20%者則是超過1億1242萬元。
贈與稅課稅適用級距也拉高,適用10%級距由2500萬元調整為2811萬元;適用15%調整為2811萬元到5621萬元;調整為超過5621萬元,適用20%稅率。
個人綜合所得稅如何計算?
綜合所得稅是根據個人的綜合所得淨額來計算的,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公式來計算綜合所得稅淨額:需要計算綜合所得總額,這是將各項所得(如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等)加總而得的數字。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若有以下所得,必須一併申報: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等。


如何計算綜所稅繳/退稅金額?

股利所得,分開計算 或 合併計稅
詳細文章 股利所得分/合併計稅

注意事項
- 領政府發放的「疫情相關津貼補助」,免計入所得
-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有「薪資收入」者,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2擇1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項目 | 說明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每人可扣除218,000元,全年薪資收入未達218,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收入總額全數扣除 |
必要費用 | 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由所得人負擔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3項必要費用為限 |
綜所稅如何課稅?

綜所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一、113年綜所稅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之扶養親屬,每人各可減97,000元;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可減除145,500元。
※ 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應檢附戶籍資料或受扶養者居住地政府機關核發之親屬關係證明書、及該受扶養親屬確實生存並受納稅人扶養之證明,以憑認定。
二、113年綜所稅一般扣除額:

標準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131,000元;與配偶合併申報者扣除262,000元。
列舉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如不選擇標準扣除額,可選擇列舉扣除額,申報時應附收據正本。

捐贈: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對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可減除金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對政府之捐獻及依規定出資贊助維護或修復古蹟、古蹟保存區內建築物及歷史建築之贊助款則不在此限。

保險費: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之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就業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醫藥及生育費: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自101年7月6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如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需長期照護者,其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或其他合法醫院及診所之醫藥費,得依法列舉扣除。
災害損失: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但已受保險賠償或救濟之部分不得扣除。
須附稽徵機關(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當時調查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文件。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購買中華民國境內之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每年扣除額為當年實際支付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但不得超過30萬元,且以一屋為限。
*同一申報戶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應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

三、113年綜所稅特別扣除額:

財產交易損失: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在前3年度發生之財產交易損失,可檢附有關證明損失之文據申報扣除,但申報扣除之數額,以不超過本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為限。財產交易所得免稅者,如有交易損失,亦不得申報扣除。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應分別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擇一減除,減除後的餘額為薪資所得。
1.定額減除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1.8萬元(免檢附憑證) |
2.特定費用減除 | 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核實列舉減除(需檢附憑證) |

舉例:薪資所得達多少,用「特定費用減除」更有利?
1.若同時符合上述三項特定費用減除,且減除總金額須>20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則其扣除金額為年度薪資收入乘上3%X3=9%。
–>由此推算,年度薪資收入至少要222.3萬元(計算公式:20萬元/9%),使用核實減除必要費用方式才會比較有利。
2.若符合兩項特定費用減除,且減除總金額須>20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則其扣除金額為年度薪資收入乘上3%X2=6%。
–>年度薪資收入至少要333.4萬元(計算公式:20萬元/6%),使用核實減除必要費用方式才會比較有利。
3.若只符合其中一項特定費用減除,且減除總金額須>20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則其扣除金額為年度薪資收入乘上3%。
–>年度薪資收入至少要666.7萬元(計算公式:20萬元/3%),使用核實減除必要費用方式才會比較有利。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的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的收益(扣繳憑單格式代號為5A者)及8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公開發行並上市的緩課記名股票,於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放棄適用緩課規定或送存集保公司時的營利所得(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格式代號為71M者),合計全年最高扣除27萬元為限。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最多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
*但空中大學、空中專校、五專前3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須檢附繳費收據或證明文件)。
房租支出特別扣除:
租金抵稅新制,有哪些適用條件?租屋族能省多少?
根據新制規定,民眾若想申報房屋租金支出列於特別扣除額,須符合3大條件:
1.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
2.租屋用於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支付的租金,需減除【接受政府補助】的部分,才能扣除,每一申報戶,上限18萬元。
針對第一項條件的【無自有房屋】,有5種例外狀況,可放寬視為非自有房屋,包含:
一、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
二、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達5成,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
三、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且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持分合計非全部。
四、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因就業、就學、就醫因素而需異地租屋,且合計僅有前3款以外之1屋(含共有房屋),供其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五、納稅義務人符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與配偶各自辦理結算申報,其配偶之自有房屋。
房屋租金特別扣除額,如何申報?
財政部說明,申報租金抵稅時,要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1.房屋租賃契約書
2.租金付款證明影本:例如轉帳交易明細表、匯款證明或出租人簽收的收據等
3.自住切結書: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或納稅義務人載明租房於課稅年度內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切結書
財政部國稅局 114.02.27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1名可扣除150,000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每人可扣除22.5萬元。
*舉例:若家庭育有2名年滿6歲及4歲的子女,共可扣除37.5萬元。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經檢附相關文件,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
但有備註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備註:
1.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之適用稅率在20%以上(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者亦同)。
2.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規定之扣除金額750萬元。
年收入多少不用繳稅?不用繳稅就不用申報嗎?
個人不管要不要繳(退)稅 ,建議都要申報比較好喔!
首先,先來看綜所稅的計算公式!


113年5月報稅時,每人免稅額是9.7萬元、標準扣除額13.1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為21.8萬元,在免稅額度內就不須繳到稅,舉例以下這5點情況皆免繳稅:
- 年薪44.6萬元以下的單身族: 免稅額97,000+標準扣除(單身)131,000+薪資扣除218,000
- 年薪89.2萬元以下的雙薪家庭: (免稅額97,000*2人)+標準扣除(夫妻)262,000+(薪資扣除218,000*2人)
- 年薪113.9萬元以下育有1名5歲以下幼兒的雙薪家庭: (免稅額97,000*3人)+標準扣除(夫妻)262,000+(薪資扣除218,000*2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150,000
- 年薪146.1萬元以下育有2名5歲以下幼兒的雙薪家庭: (免稅額97,000*4人)+標準扣除(夫妻)262,000+(薪資扣除218,000*2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150,000+225,000)
- 年薪204.15萬元以下育有2名6歲以下幼兒及1名70歲以上適用身障及長照扣除的雙薪家庭: (免稅額97,000*5人)+標準扣除(夫妻)262,000+(薪資扣除218,000*2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150,000+225,000)+扶養70歲以上親屬免稅額145,500+身障特別扣除218,000+長照特別扣除120,000
舉例來說,如果是雙薪四口家庭(含 6 歲以下子女 2 人),夫妻兩人年薪低於 146.1 萬元,也可以不用繳稅(個人所得免稅額 38.8 萬元+標準扣除額 26.2 萬+薪資扣除額 43.6 萬+兩名子女學前扣除額 37.5 萬)
對於家庭戶來說,免稅門檻會更高。
如果家中還有滿70歲的長輩或6歲(含)以下幼兒,加總之後的免稅門檻更可高達百萬元以上,這是因為可以額外享有扶養親屬的免稅額和特別扣除額,照顧有需要的家人,自然也應減輕稅務負擔。
有哪些親屬可報扶養?

扶養親屬最常見的有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岳父母等)、子女及旁系親屬和其他親屬,基本條件就是年齡,若有扶養親屬每人可減免 9.7 萬免稅額、年滿 70 歲以上每人可扣除 14.55 萬。
可報扶養之親屬,條件如下:
1.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
◆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
◆未滿60歲:須符合無謀生能力[*此放寬: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 所得額<=基本生活費210,000元(113年)]
(所得額:以薪資收入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來判斷)
2.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18歲: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3.其他親屬或家屬(伯、舅、姪、甥、孫等)
◆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有扶養事實
◆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另需評估: 1、其法定扶養義務人無所得、財產資力,且其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2、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規定「互負扶養義務」及同居一家之「家長家屬關係」)
無謀生能力指下列之一:
➊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➋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➌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➍#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當年度所得額不超過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21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詳細資訊: 扶養親屬之常見問題
去年新制:家有年滿18歲青年單獨報稅 最多省4850元
此外,去(2024)年開始,家有年滿18歲孩子可以獨立申報,以雙薪家庭育有一名2023年已滿18歲且剛就讀大學的小孩,若小孩當年薪資所得超過22.8 萬元時,可以選擇和父母分戶申報,由小孩單獨申報,雖然無法扣減自身的教育學費扣除額2.5萬元,但卻多了標準扣除額13.1萬元可以扣除,兩者相差9.7萬元。
若以適用稅率5%計算,最多可省稅4,850元。
夫妻綜所稅如何申報?新婚、分居、離婚該如何申報?
夫妻申報方式有3種,
1.結婚或離婚年度,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
2.一方若符合規定由他人列報扶養親屬,另一方則單獨申報
3.分居若符合法定要件,可各自單獨申報

夫妻綜所稅申報如何決定合併或分開計稅?
提醒,納稅義務人及配偶雙方都有所得時,各類所得可選擇合併或分開計稅,但還是要合併申報!
有5種計稅方式,可以試算看看哪一種方式,會有最大節稅效果,
若用網路申報,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試算5種方式,並會以稅額最低、最有利的方式申報!

其他特殊情形:分居如不符合法定要件,而無法合併申報?
不包含因工作因素分隔兩地或戶籍地不同等情形

夫妻申報綜所稅-舉例說明
1.假設先生為外國人在申報綜所稅時,他太太是否可以分開申報個人所得稅?
A:夫妻可以分開申報,夫妻一方為外籍,且在我國未住滿183天,可選擇夫妻合報或分開申報
2.在分開申報的情況下,太太那部分能否報扶養他們剛出生的小孩?
A:可以,以太太為納稅義務人,親屬可報扶養
詳細資訊: 夫妻申報之常見問題
綜所疑惑:「稅額試算通知書」每年都會收到嗎? 會寄到哪裡?
稅額試算規定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符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的適用對象及條件,國稅局將主動試算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或應退)稅額,於今(114)年4月25日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申請不適用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或申請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的郵寄地址,除了可以採用網路申辦外,也可以書面方式採郵寄、傳真或至國稅局臨櫃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方式、所需文件、憑證及申請期間如附表。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一旦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以後年度毋需再逐年申請,國稅局將不再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等表單,納稅義務人應於報稅期間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另自114年3月18日起不再受理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一經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以後年度將無法申請恢復適用。
「稅額試算通知書」報稅前會收到?

為什麼我沒有收到通知書?

怎麼知道今年有沒有?
4/25起上網查詢就可以知道!
進入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點選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申報查詢–>113年度是否適用稅額式算服務查詢
何時會寄?寄到哪?沒收到怎麼辦?
- 114年4月25日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
- 以去年度申報書提供的退補稅通知送達處地址為主,未填者為戶籍地址。
- 可使用網路報稅,今年報稅系統還能下載「稅額估算表」,快速查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照著步驟操作就報完稅啦!

財政部所得稅級距試算工具該怎麼使用?
財政部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上提供了綜合所得稅試算工具,點擊進入官方網站後,
按照「線上服務」→「線上稅務試算」→「簡易估算國稅稅額」→「綜合所得稅試算」後即可到達所得稅級距試算頁面!
手機報稅更方便,可優先退稅

手機/平板,有3種方式認證
1、行動電話認證,需為本人申辦門號,透過4G/5G網路認證
2、戶口名簿號+查詢碼,可至超商印出查詢碼,再加上戶號認證(查詢碼列印可詳下方說明)
3、行動自然人憑證,需使用手機自然人憑證驗證

稅務聯絡資訊
若於5月申報期間,有任何申報系統操作問題,或是稅務問題等,都可參考以下稅務機關電話,或掃描QR Code,協助您報稅!

Q:其他常見個人綜所稅問題
綜所稅法令規定,請詳綜所稅QA
補充文章: 請詳「節稅懶人包」
Q:如何節省個人綜所稅?
綜所稅修正頻繁,所得高者更應該了解稅務規定,了解更多節稅方式,請詳此篇文章。
Q:工程師如何節稅?
高薪工程師像是半導體、科技業皆為高所得者,如何有效節稅? 請詳此篇文章。
Q:海外所得需要申報嗎?
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者,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未達750萬元者,沒有繳納基本稅額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