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今(23)日公告113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詳附表)。
調高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自2024年以後發生繼承案件適用。
目錄
贈與稅免稅額及級距
贈與稅免稅額244萬(無調整)
遺產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
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無調整)
調整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具調高至100萬元、
- 職業上的工具調高至56萬元。
調整遺產稅各項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調高至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
-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至693萬元;
- 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
- 喪葬費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
<附113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一覽表>
財政部 11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