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所稅 5月開始申報了,以下為會計師教營利事業今年有哪些申報重點及稅務優惠,
目錄
一、營所擴大書審純益率,符合紓困規定按80%計算
適用營所稅書審的紓困規定,11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10年度、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11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 舉例:
(1)甲公司111年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700萬元,適用擴大書審要點的純益率標準為6%,
(2)甲公司110年營業收淨額經核定為1,000萬元,因營業收入淨額較110年減少達30%,申報111年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得按該6%純益率標準的80%計算所得額,即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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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所稅書審申報,出售資產,應依法補提折舊後計算交易損益
•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結算申報時,並依擴大書面審核申報
•未曾就各損益項目自行依稅法規定調整,其未提列折舊之資產,於出售時,應依法補提折舊後,核實計算該財產交易損益。
提醒,營利事業如有出售資產,應如實開立發票,正確使用擴大書面審核制度。
舉例說明
甲公司110年度以擴大書審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經該分局查獲110年3月間出售車輛漏未申報財產出售損益亦未開立發票交付買受人,案經該分局蒐集課稅資料,釐清交易內容及調帳查核後,發現該車輛係於108年4月間以60萬餘元購入之自用小客車,惟未依稅法規定帳列甲公司財產目錄及提列折舊,
經該分局輔導營業人補提折舊20萬元後,已就交易情形重行核定,當年度計調整所得額2萬元,並將漏未開立發票42萬元,致短漏報銷售額部分,轉通報該分局銷售稅課辦理後續事宜。
三、營利事業累積虧損,不得認列政治獻金
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以不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不超過新台幣50萬元範圍內,列報捐贈費用。
但營利事業如果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時,不能捐贈政治獻金,其中有關累積虧損的認定,是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為準。
四、營所稅繳稅紓困方案
1、符合資格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按80%計算
2、各項疫情補助免納所得稅,免納所得稅
3、員工防疫隔離假等薪資費用加倍減除200%
4、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五、營所稅申報書修正重點
營利事業出售房地舊制及新制(105.01.01以後取得)規定
房地合一2.0 修正營所稅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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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產創條例23條之3 以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可列為未分配盈餘申報減項
•舉例說明
甲公司109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
甲公司購置A機器設備,總價款為300萬元,分2期付款,分別為訂金100萬元及餘款200萬元,因投資日(交貨日)及投資金額支付日期不同,其得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列為109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之金額,將有所差異,茲說明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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