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稅務法規

高級車、入會權奢侈稅 不廢

高級車、入會權奢侈稅 不廢

非自用不動產頻繁買賣加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醞釀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退場,不過小汽車、入會權利等奢侈貨物與勞務,財政部評估認為不會影響消費市場,決定維持課稅現狀,不會退場。

奢侈稅自2011年6月起開徵滿三年,一定金額以上的自用小汽車、私人飛機及遊艇、保育類貨物及家具,高爾夫球證等入會權利需課徵10%奢侈稅,至今(2014)年7月止,總計收進約40億元,占奢侈稅總稅收四成。

財政部指出,奢侈貨物及勞務維持課徵奢侈稅,代表奢侈稅不會走向「廢稅」,未來奢侈稅條例仍會存在,但出售短期持有非自用不動產(房屋及土地)是自奢侈稅條例中移除,或是賦予停徵條款,財政部仍在研議。

「房地合一」實價課徵房產交易所得稅,財政部已召開兩場公聽會,部長張盛和樂見外界一致支持實施房地合一制,並表示明年若順利完成立法且施行成功時,可讓不動產課徵奢侈稅退場。

財政部初步決定,奢侈稅只會局部縮小課稅範圍,「房地合一」制的退場配套只限不動產奢侈稅。

財政部統計,奢侈稅開徵三年來,累計稅收約達百億元,其中出售持有未及二年的非自用房屋及土地,仍是稅收大宗,約占六成;其次是售價300萬元以上的自用小汽車,約占三成,其餘一成來自家具、入會權利等。

財政部認為,維持對自用小汽車等課徵奢侈稅,不會影響消費者選購高價車意願,對車市影響不大。

【2014/08/25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