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股東可扣抵稅額有誤 調整期初餘額

股東可扣抵稅額有誤 調整期初餘額

桃園市莫小姐問: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上年度期末餘額有誤,本年度應如何申報?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答覆:近來發現部分公司上年度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期末餘額有誤,而於本年度申報時,誤將其上年度申報期末餘額與經稽徵機關核定期末餘額之差額,逕行申報於營利事業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之「其他經財政部核定項目」欄項(加項:23欄項,減項:36欄項)。

正確應申報調整於「期初餘額」欄項(01欄項),籲請公司依規定填寫,如有疑問請洽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詢問。

【經濟日報╱ 本報訊 2013.03.08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