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個人綜所稅, 境外資金回台專法, 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2.0, 營利事業所得稅, 租賃所得, 證券交易所得

房地逃漏猖狂,補稅恐逾百億

不動產逃漏嚴重!4年營利事業房地合一短誤報177億元 台商資金匯回12件違規投資不動產,

近4年財政部4大專案查核房地產相關逃漏稅,

其中不動產相關補稅54.89億元、資金專法偷跑投資不動產補稅447萬、囤房大戶補稅2.79億元,值得注意的是,營利事業房地合一遭調整所得額高達176.97億元,估計整體補稅額恐約有百億元。

財政部針對不動產「專案查核」逃漏情形共計有4大方案,

包含「個人不動產相關查核專案作業計畫」、「營利事業不動產交易所得」、「《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資金進入不動產或相關受益證券」,以及「囤房大戶進行租賃所得」查核。

個人不動產相關查核

個人不動產相關查核主要針對房地合一稅與一部分個人租賃所得,從2020年12月到今年上半年,房地合一稅查獲違規件數就高達2萬5035件,補稅金額共計54.44億元。

營利事業不動產交易所得

營利事業不動產交易所得查核重點為企業交易是否符合房地合一稅規範,財政部每年查核480件,再依違規情況調整稅額,根據統計自2020年12月底到今年上半年,調整金額共計176.97億元。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資金進入不動產或相關受益證券

為吸引台商將資金匯回、投資台灣,財政部推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於期限內將海外資金匯回可享受租稅優惠。惟專法規範,匯回的資金裡有5%可放於自由運用外匯專戶,但不能投資不動產。據查核,累計至今年上半年已有12件違規偷跑,補稅金額447萬元。

囤房大戶租賃所得

財政部今年有啟動調查個人房東租賃所得逃漏情形,預計針對高風險戶約8000件進行專案查核。自2019年到2022年,每年違規案件25萬到26萬件,補稅金額最少8.41億元,最多9.07億元,共計34.82億元。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房地產市場仍多存短漏報所得的情況,財政部應該加強辦理,才能維持賦稅公平以及房地產市場健全。

中國時報 113.10.28

案例:繼承1.68億遺產賣屋稱「沒錢繳房貸」 ,貴婦房地合一稅須補徵522萬

台北市盧姓女子繼承兄長兩處豪宅與1.68億遺產後,兩年內火速轉手賣掉房產,獲利後以無力償債為由,申報較低20%非自願性交易稅率。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查核發現,盧女全家資產破億、年領數百萬股利,與財政部保障「遺屬基本生活」的紓困意旨不符,認定其為自願售屋,應補徵房地合一稅522萬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亦認財政部認定並無違誤,判決敗訴。

判決指出,盧女於2022年繼承兄長位於台北市士林區(A房地)及台中市西屯區(B房地)的多處豪宅,並承接約9200萬元的房貸;

  • 繼承未滿5年,盧女便以總價共1億6850萬元出售兩處房產直至2023年,盧女再分別出售台北士林區及台中西屯區繼承房地,並自行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按非自願性交易稅率20%計算,繳納稅額共約694萬7048元。
  • 申報房地合一稅時,盧女主張自己並無工作收入,因繼承債務龐大,每月需支付貸款本息與管理費逾66萬元,必須出售房地以維持基本生活,符合財政部公告「非自願交易」情形,應適用較低稅率20%。

財政部依據查得資料認定,盧女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且不屬非自願性交易,依法適用35%稅率,須補徵稅額分別為台北房地318萬2995元、台中房地204萬1965元。

北高行審理認為,房地合一稅針對短期持有課徵重稅,目的是抑制房市炒作。財政部雖然開放「因無力償還房貸而被迫賣屋」可適用輕稅,但前提為客觀上無足夠資力,以保障基本生活。

北高行調查,盧女2022年度個人股利即高達654萬元,包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內,全家所得合計逾1552萬元。另根據利息及股利推算,盧女全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及銀行存款市值合計高達1.5億至1.7億元。

北高行指出,被繼承人遺留的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及現金,市價約2.6億元,遠高於1.5億元的負債,淨餘額超過1億元,足以認為盧女個人及家庭財產水準極高,對於每年400萬元的債務本息「顯然足以負擔且仍有餘裕」,而賣房是其基於理財規劃的自願選擇,而非為了維持基本生活「非自願」行為,認定國稅局補徵有理,判決敗訴。

自由時報 1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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