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個人綜所稅, 其他所得, 產創條例, 輕鬆節稅, 輕鬆節稅-綜所稅

輕鬆節稅系列-8:員工獎酬如何課稅最划算?常見的員工獎酬工具

員工獎酬如何課稅最划算?

在台灣的企業環境中,尤其是科技業,員工獎酬已成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工具。各種形式的股票獎酬如庫藏股、限制權利新股等被廣泛採用,但這些獎酬的課稅方式各不相同。了解其中的稅務規劃,對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至關重要。

善用獎酬工具 解決低薪

創業之後除了煩惱公司業務從何而來之外,當公司業績慢慢上軌道的時候,最主要煩惱的事情之一,就是每年員工的離職率,「員工是企業的資產」,說得一點都沒錯,如何留住優秀人才亦成為每位老闆心中的首要任務。
我國公司法上有五大「員工獎酬工具」,分別為庫藏股轉讓員工(第167條之1)、員工認股權憑證(第167條之2)、員工酬勞分派(第235條之1)、員工新股承購權(第267條)以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267條第9項以下),此五大工具,企業得視其自身經營情況作彈性運用。適時運用特定工具激勵員工,亦可使公司提升經營成效,對於公司與員工而言係屬雙贏局面。然而,一般中小企業對於公司法可能較不熟悉,未必了解如何運用員工獎酬工具始為妥適。以下介紹3種常用的員工獎酬工具。

三種常見的員工獎酬工具與課稅方式

三種員工獎酬工具的比較

1. 公司發放獎酬股票

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9-1條規定,公司發放給員工的獎酬股票,每人每年市價在新台幣500萬元額度內可享有緩課規定。這裡特別強調,500萬元的緩課額度是以股票的「市價」為計算標準,而非股票數量或面額。如果員工持股兩年且在公司服務達兩年以上,可自行選擇以「取得日時價」或「轉讓日時價」擇低計為員工綜合所得的「薪資」課稅。若未滿兩年,則以轉讓價計入所得。

2. 企業提供員工認購股票

這類型包含現金增資與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與2004年賦稅署函釋規定,員工在認購股票當下不需申報綜合所得稅,但到了可處分日(或認股權執行日),必須以當日時價超過認購(或認股權執行價格)的差額計為其他所得課稅。不過,若可處分日時價比認購價低,則全額免稅。

3. 員工以智慧財產權入股

依產創條例第12-1規定,員工同樣可選擇緩課,依照轉讓價格視為收入,成本費用則採核實認定,若無法提出證明則以轉讓價格30%計算。以智慧財產權入股取得的股票不得限制其股份轉讓,認股價格由公司訂定,但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獎酬股票緩課重要選擇點

產業創新條例於2018年6月修正後,上市櫃公司員工取得獎酬股票面臨三個重要選擇點:

選擇點一:是否選擇緩課?

當獎酬股票撥入公司特定專戶時,公司會詢問員工是否適用緩課。若選擇不緩課,公司會以撥入專戶當天的股票收盤價計算獎酬員工的股票價值,計入該員工當年度薪資所得。若選擇緩課,500萬元以內的額度等到「可處分時」再算薪資所得,而超過500萬元部分仍按收盤價立即計入薪資所得。

選擇點二:是否持續在原公司工作兩年?

若員工選擇緩課但未滿兩年就離職,股票由公司專戶移轉到員工個人帳戶時,必須按轉入個人帳戶當天的收盤價計算股票價值,無法適用孰低法。這可能導致較高的稅負,特別是當股價上漲時。

選擇點三:選擇「可處分股票」的時點

最重要的選擇是可處分的時點,理想情況是選擇股價較低的時點。獎酬股票價值的計算是以股票由公司專戶轉到個人帳戶那一天的收盤價來計算,並申報為薪資所得。

以股票激勵員工 須注意股價與景氣變化

首先,公司股價行情低時,倘採行酬勞入股,對於員工之吸引力較低,此時應採用發放現金酬勞之方式較能激勵員工。公司如欲節省成本,採用認股權憑證亦是不錯之選擇。反之,倘股價居於高檔,員工再利用股價上漲以獲利之空間有限,此時採用認股權憑證對於員工之激勵效果不佳,反而是採用酬勞入股較能產生誘因。至於員工新股承購權,由於在景氣、股價低迷時,一般公司極少會辦理增資,或即使增資,參與承購之比例通常亦不高,故無法有效激勵員工。建議公司在制度上不宜僅採用此種方式作為激勵員工之方式。

緩課實際案例解析

員工在選擇要不要緩課時,須注意三個選擇點:1.獲得獎酬股票時要不要選擇緩課?2.持續在原公司工作兩年或提前離職?3.選擇「可處分股票」的時點。「這三個選擇點的選擇攸關員工的薪資所得是多少,要繳多少稅。」

以下舉例說明緩課制度的實際運作與稅負影響:

案例:小華在A科技公司工作,2023年獲得公司發放的5,000股獎酬股票,當時股價為每股80元,總市值為40萬元。

情境一:選擇緩課且持續在公司工作超過兩年

  • 2023年:小華選擇緩課,當年度不計入所得
  • 2025年:小華符合在原公司服務滿兩年的條件,決定將股票轉入個人帳戶
    • 若當時股價上漲至每股120元(總市值60萬元),可選擇以原始取得時市價40萬元計稅
    • 若當時股價下跌至每股60元(總市值30萬元),可選擇以現在市價30萬元計稅
    • 假設小華適用20%所得稅率,選擇以30萬元計稅,應繳稅金為6萬元(30萬元×20%)

情境二:選擇緩課但未滿兩年離職

  • 2023年:小華選擇緩課,當年度不計入所得
  • 2024年:小華離職,股票必須轉入個人帳戶
    • 若當時股價上漲至每股100元(總市值50萬元),必須以50萬元計稅
    • 假設小華適用20%所得稅率,應繳稅金為10萬元(50萬元×20%)
    • 相比情境一,無法適用孰低法而多繳稅4萬元

情境三:不選擇緩課

  • 2023年:小華不選擇緩課,當年度立即以40萬元計入薪資所得
  • 假設小華適用20%所得稅率,應繳稅金為8萬元(40萬元×20%)
  • 之後股票價格變動與稅負無關

此案例清楚顯示,選擇緩課且能夠在公司服務滿兩年的情況下,員工可以獲得最大的稅務優惠。

企業申報義務

若企業有發放獎酬股票給員工,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者)必須在辦理移轉過戶次日起30日內申報;其他企業則依產創條例規定,必須在股東轉讓或辦理帳簿劃撥年度(或緩課期間屆滿年度)隔年1月31日前向國稅局列單申報。

股票緩課如何合法節稅

注意股價的可能變動

例如:小華獲得獎酬股票價值300萬元,如果估量自己會繼續在原公司待下去,而且會待超過兩年,,會計師建議,選擇適用緩課比較有利。因為可以適用孰低法,如果「可處分時」的股價比「取得時」股價低,例如算下來只有總值200萬元,某甲可以選擇用200萬元來申報薪資所得;如果高,例如漲到400萬元,某甲可以選擇300萬元申報薪資所得,總之,「能選擇低的那個申報,不吃虧。」當員工選擇了緩課,公司就會造冊報主管機關。

選擇股價低的時點

最重要的一個選擇,是選擇「可處分」的時點,「當然選擇一個股價低的時點。」獎酬股票價值的計算不是賣出股票的那個價值,是把獎酬股票由公司專戶轉到個人帳戶那一天的價值,公司會以那一天的股票收盤價計算獎酬股票的價值,申報薪資所得。

至於轉入個人帳戶後,小華什麼時候要賣股,那是另一回事。因為之後賣股收入減去成本屬證券交易所得,目前是停徵,「所以,要什麼時候賣都跟稅負沒什麼關係。」

會計處理

企業發放股份獎酬給關係企業員工的稅務規範,針對母公司或子公司發放股份獎酬給關係企業員工,本國企業可將該筆費用列入營所稅申報中的薪資支出,但需符合會計準則。

財政部發布 107.12.28 台財稅字第 10701031420 號令,放寬員工獎酬發給從屬公司員工,從
屬公司依會計準則認列之費用,於稅務申報時得列報薪資支出。其適用條件如下:

  1. 公司依(1)公司法、(2)證交法或(3)金控法之規定酬勞從屬公司員工;
  2. 獎酬工具為(1)員工股票酬勞、(2)員工認股權憑證、(3)現金增資員工認股、(4)庫藏股轉讓員工、(5)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 從屬公司員工嗣後若因故而未實際獲得股票(如:員工抛棄、逾期、未達條件…),已認列之費用於稅務申報時應轉列收入。
    會計師提醒,上述函令也適用於尚未核課確定案件;公司若以往年度稅務申報時已自行剔除該費用、但案件尚未核定者,可申請更正追認。
  4. 公司發放股份基礎給付獎酬給員工且符合產業創新條例所訂條件者,應於一月底前將其辦理緩課之相關文件資料,向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稅捐稽徵機關。
  5. 相關申請書表可參考下列經濟部工業局網站,或洽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詢。
    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application.rwdApplicationView&id=1474

結論

員工獎酬是現代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策略,但稅務規劃同樣重要。了解不同獎酬工具的課稅差異,可以幫助企業設計更有效的獎酬方案,也能協助員工做出最佳的稅務決策,達到雙贏的局面。對於員工而言,適時運用緩課制度並留意可處分時點的選擇,能夠有效減輕稅負,獲得最大的獎酬效益。特別要注意的是,500萬元緩課額度是以股票市價為計算標準,而非股票數量,在進行稅務規劃時應格外留意市價變動對稅負的影響。

緩課的意義補充:

會計師表示,「緩課所得稅」意即在取得股票的時間點,並沒有所得產生,直到最後處分股票時,才算是「實現」所得

緩課的優點:


緩課有兩大優點,第一是如果股票放著都不賣,就可以一直賺利息;第二則可用合法的「稅務規劃」,因為在賣股票的當下所得才算實現,所以可以等到所得較低的年度,再開始慢慢分售。達到實質降低有效稅率的效果。

經營團隊發行員工酬勞工具的目的

吸引並留任優秀人才

鞏固經營權

賺取資本利得

參考資料:
財報雲

Pwc

經濟部中小企業創新署

工商時報

    若您有進一步需求,請填以下表單與我們聯絡。

    您的大名 *

    您的 E-mail *

    您的電話 *

    (預計/現在)公司地點 *

    主旨 *

    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