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零售業者,其租稅優惠已於102年落日,如改用電子發票可繼續享有10年租稅優惠!

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零售業者,其租稅優惠已於102年落日,如改用電子發票可繼續享有10年租稅優惠!

臺南市○○超市電詢: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租稅優惠,103年還可以適用嗎?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原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利事業,其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擴大書審案件降低純益率標準1﹪或非擴大書審案件降低所得額標準2﹪之租稅優惠,適用至102年度止。為了鼓勵營業人改用電子發票,財政部規定凡符合:經營零售業務;全部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電子發票;依規定設置帳簿及記載,且當年度未經查獲有短漏開發票情事之規定者,自103年度起至112年度止,可再享有相同的租稅優惠10年。

該所籲請營利事業共同節能減碳做環保,多多改用電子發票,以便繼續享有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