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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貸款簡介
貸款對象:
本項貸款之申請人,須為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年滿二十至四十五歲,且過去三年內曾受過有關大專院校、政府自辦或委辦及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所開辦之創業相關活動或說明會及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三十小時,擔任所創事業之負責人,至遲應於該事業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之六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貸款用途:
創業準備期所需租賃或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之各項準備金、開辦費。申請人應儘可能取得相關交易憑證及文件,俾供承辦金融機構核認。
貸款額度:
(一) 申請人符合青年築夢創業啟動金貸款要點第六點優予核貸對象規定者,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00萬元,其餘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00萬元,貸款得分批動撥,每位申請人以申貸一次為限。
(二) 屬週轉金之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本項貸款核准額度50%或50萬元,取較高者。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六年,寬限期最長一年。
前項期限屆滿,借款戶仍有展延需求時,得由金融機構視其實際情形延長。
貸款利率:
本項貸款利率最高依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目前年息為1.95%)。
貸款申請期限:
即日起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以金融機構受理申請人之申請日期來認定。
貸款資訊窗口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解決問題中心(0800-056476) • 創業台灣諮詢服務專線(0800-589168)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0800-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