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 稅務法規, 電子發票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響應節能減碳及落實電子發票政策,財政部公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下稱電算機發票)將於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該局說明,目前除電算機發票外,統一發票種類計有三聯式統一發票、二聯式統一發票、特種統一發票、收銀機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等5種。因電算機發票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國稅局109年年底將不再配發電算機發票字軌號碼,營業人可依其規模、業務需求、資訊能力等,自由選擇使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為避免停止使用電算機發票,影響企業營業運作,建議營業人儘快完成轉換。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如欲導入電子發票,財政部已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及各地區國稅局網站建置「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落日宣導專區」,提供相關法令、模擬問答(Q&A)、電子發票申請程序及專人諮詢窗口等,呼籲營業人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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