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遺產及贈與稅

跨年前後進行贈與 免稅金額可達880萬

跨年前後進行贈與 免稅金額可達880萬

父母要贈與給子女,想在現行規定下達到最短時間、最大免稅金額的贈與,最簡便的方式是,父、母在接下來的幾天到年底前皆分別贈與給小孩220萬元,接著明年開年再同樣分別贈與給小孩220萬元,在贈與後30日內進行申報。

由於贈與額皆未超過免稅額門檻,該名受贈小孩短短數天內便可一次獲得880萬元的贈與資產,但合法免徵贈與稅

官員指出,若是民眾在贈與後忘記申報,也必須記得保留相關憑證,以免未來被查證時需要舉證證明。

歲末將至,中區國稅局提醒大眾,若有資產贈與需求的民眾,可把握每人每年220萬元的免稅門檻進行贈與,藉此達到合法節稅的效果,而國稅局同時提醒,除了把握時間贈與外,贈與行為發生後的30天內也必須依法完成申報程序。

中區國稅局說明,財產所有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接受且生效的行為,無論是贈與動產或是不動產,都會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中的贈與要件。

此外,中區國稅局指出,目前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為220萬元,因此,今年度尚未有贈與行為的民眾,若是有任何資產贈與的規畫,可以把握年末的所剩下的時間進行免稅額上限內的贈與,順勢享有合法節稅的效益。

中區國稅局官員解釋,每年贈與稅的認定就是從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周期,而在一年中,每人的贈與行為都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上限可以利用。

2017-12-2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