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住宿券發票 入住時再開立
淡水區劉先生詢問:其於旅遊展促銷活動中向飯店、旅館等旅宿業者購買住宿券,銷售人未開立統一發票,是否有逃漏營業稅之情形?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凡以房間或場所供應旅客住宿或休憩之營業人,開立憑證是以結算時為限,在結算前所收之價款得免先開立統一發票。故民眾雖於旅遊展向飯店、旅館等旅宿業者購買住宿券時即已付款,依上開規定,旅宿業者尚無須於銷售住宿券時開立統一發票,而應於購買人實際持住宿券去消費時,再行開立統一發票。
【2013/10/22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