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列管 只抓短漏報
行政院長陳指出,證所稅帶給台股的陰影在查稅。據指出,財政部雖要求證券商明年2月須提交核實課稅制的投資人名單,但為消除疑慮,將只鎖定追查短漏報證所稅行為,多數投資人均被排除在查稅範圍。
不查稅的範圍,主要以選擇「設算扣繳」制的投資人為主。財政部說,在102年及103年2年之內,若股市大戶及中實戶選擇設算扣繳方式申報證所稅,稅捐機關也不會查稅。
財政部預計年底時,將統計全台投資人報繳證所稅的填報方式,其中,屬於自行選定或強制採取「核實課稅」者,均將被稅捐機關列管。為方便券商作業,核實課稅者的投資人名單,預計明年2月前需提交給各國稅局。
列管核實課稅制投資人的名單,目的為勾稽未來申報證所稅誠實度之用。財政部強調,稅捐機關會就名單所列投資人的交易資料,進行蒐集與勾稽,只要其申報的交易內容與成本、費用皆無異常,亦如實繳交交易所得稅者,即使屬於列管對象,亦不會進一步查稅。
依據稅捐機關的查核規劃,最有可能被查稅的投資人,以核實課稅且被發現短漏報所得稅者為主。財政部說,2014年以前,只有出售未上市櫃股票、非居住者、一定數量以上IPO 或興櫃股票的投資人,才有可能因為申報不實遭到稅捐機關調查。
2015之後,因為設算扣繳制已經落日,出售未上市櫃股票的列管對象,僅剩全年交易金額逾10億元以上的大戶,其餘資人因為等同免稅,幾乎都沒有被查稅的問題。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2.12.13 03:1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