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剛過完農曆新年,祝大家開工大吉。2月份有新的稅務資訊要跟大家分享。會計師有3件事要提醒您:
目錄
1.經濟部112年基本工資補貼申請至112年4月30日止
- 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自2023年1月11日08:00起至2023年4月30日23:59止或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資格
- 是否有稅籍登記
- 受影響之事業,如農業、服務業、部分工業
- 111年9-10月營業額相較110年或109年或108年同期有衰退10%
詳細資訊:萬集工資補貼文章
2.111年中小企業擴大書審純益率調減 按80%計算
11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10年度、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11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例如營利事業適用之行業別擴大書審純益率為6%,符合條件者得按純益率4.8%計算所得)。
本項措施免申請,報稅時符合條件即得適用。
詳細資訊:萬集書審純益率調減文章
3.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 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 不溯及既往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重點包括:
條文重點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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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換約轉售不溯及既往 | 針對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規定,這部分是不溯及既往。 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
重罰炒作行為 | 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將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 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
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 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 |
解約申報登錄 | 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數處罰3萬至15萬元。 |
詳細資訊:萬集平均地權條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