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萬集快訊

立法院三讀通過「成年下修為18歲」,於112年01月01日起生效

man and woman sitting on chairs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呼應社會期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25日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初審通過朝野立委與行政院、司法院所提版本,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規定,改為「滿18歲為成年」。

民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民法條文現行條文三讀通過條文
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滿18歲為成年
第973條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第980條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
第981條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刪除

立法院三讀通過條文重點,

  • 除規定民法滿18歲為成年,另也通過多項配套條文,例如原訂婚年齡為「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改為「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 結婚年齡部分,原條文規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 歲者,不得結婚」,三讀通過條文為「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並刪除「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條文。
  • 年滿18歲可獨立辦手機、租屋、簽契約、開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或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事,另外也可提起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
民法成年年齡影響比較1
民法成年年齡影響比較2
民法成年年齡影響比較3

此外,為降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的社會衝擊,這次也三讀修正通過民法親屬編施行法、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相關緩衝期條文,明定上述條文從112年1月1日施行,而屆時未滿20歲者,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

另外,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行政院、朝野立委也針對所得稅法、人民團體法等案提出修法版本,將條文中有提及「年齡」規定的條文文字,修正為「成年」或「未成年」。

中央通訊社 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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