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捐贈政治獻金 符規定可扣抵
朴子市林小姐問:本人對參與公職人員選舉之友人捐款,該捐款可否抵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有關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如符合規定,可扣抵所得稅。該分局進一步舉例說明,甲君全戶全年所得180萬元,對A擬參選人政治獻金捐贈15萬元,對M政黨捐贈20萬元,當年度可列報政治獻金扣除額為20萬元。(對擬參選人捐款10萬元,對政黨捐款20萬元,計30萬元,雖未超過全戶所得180萬元×20%為36萬,但已超過得扣除總額20萬之規定,故僅可列報扣除20萬元)。詳情可就近向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查詢。
【2014/11/25 經濟日報╱嘉義訊】@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