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補習班收入 按其他所得課稅 分類: 個人綜所稅, 其他所得, 稅務法規 | 9 2 月, 2013 at 1:00 上午 私人補習班收入 按其他所得課稅 嘉義市宋小姐問:經營補習班之所得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答覆:私人經營之各種補習班,原則上應以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立案登記之設立人為所得人。所得人應以補習班所收學雜費等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按其他所得依法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至於營利事業所附設的各種補習班,如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者,其所得由該營利事業合併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013/02/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您也不能錯過以下文章: 公司贈與財產給個人應如何報稅? 個人贈與公司財產是否需要課稅? 網路揪團購物 主購人需繳所得稅 員工取得公司股票之時價超過其認股價格之差額部分,屬其他所得,應併計交付股票年度員工之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領取建商賠償金 損害部分免課綜所稅 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是否適用盈虧互抵? 納稅義務人如未依實際所得類別辦理結算申報致短漏報所得,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處罰 國稅局盯上「網紅經濟」 派出AI稽查逃漏稅(109.10.19重新編輯) 優良教師獎金自110年起要課稅了 視為「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