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電子發票

登電子發票雲 獎金不漏接

登電子發票雲 獎金不漏接

臺南市莊先生來電詢問:於101年5-6月中獎發票4,000元,因工作繁忙而逾領獎期限不能領獎,有無其他補救措施?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因該張中獎發票已逾該期發票領獎期限,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已無法領取獎金。民眾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雲網站用手機號碼及E-mail信箱申請手機條碼,並於該系統設定中獎通知及設定獎金匯入帳戶,於消費結帳時,出示該條碼讓店家掃瞄,即可索取電子發票。中獎時,系統就會主動以E-mail中獎通知,並將獎金扣除應納稅額後直接匯款至指定帳戶,民眾不會再因為逾期領獎而喪失其權益。

【2012/12/1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