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營業不滿1年報所得 依全年比例計算

營業不滿1年報所得 依全年比例計算

歸仁區林小姐問:營利事業營業期間不滿1年者,應如何計算全年所得額?又該如何換算其應納稅額?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據所得稅法第40條規定,營業期間不滿1年者,應將其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全年度稅額,再就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額。其營業期間不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以上所稱「營業期間不滿1年」,是指營利事業在年度進行中,新設立或因故停業或歇業而言。對於清算所得及因違反稅法規定,經稽徵機關依法勒令停業處分者,不適用營業期間不滿1年換算所得額規定。

【2012/09/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