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合約無限期 免印花稅
人力派遣合約若未明訂需在一定期限完成約定工作時,財政部表示,合約本身不屬於承攬契據,不必貼用印花稅票繳納印花稅。
承攬契據是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的契據。例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承攬契據印花稅是按契約金額的0.1%,由立約人或立據人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規定,印花稅法第5條第4款規定,承攬契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人力派遣合約的性質即屬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的契據,但若合約內容僅約定提供工作人員供客戶使用,並未明定需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一定工作者,即不屬於承攬契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反過來說,若契約內容包含有完成一定工作,才會給付約定報酬者,即兼具有承攬性質,需依稅法規定貼用印花稅票。
【2014/03/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